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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提高 最高额度50万元

发布:2015-9-29 8:26:06  来源:聊城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9月24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做进一步调整。据了解,此次调整涵盖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异地贷款业务、商转公业务以及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诸多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项目。

加大贷款力度

  ◎放宽贷款条件

  取得购房合同3年内可申贷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取得购房合同3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样为20%。

  ◎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职工家庭夫妇有一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办法规定条件且具备偿还能力,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取消职工家庭夫妇单方与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额度的差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其中,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年限为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调整保证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不与申请人公积金余额挂钩

  取消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数额的要求,贷款额度不与申请人的公积金余额挂钩。

  保证贷款的担保人以住房公积金余额为借款人做保证,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须不低于申请贷款额度的20%,至少有一位担保人必须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省直企业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有稳定收入的在职职工。

  在贷款未结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撤销或更换担保人。

  ◎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可申贷

  全面开展省内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任何城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各相关部门要配合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提供证明材料。

  省外异地贷款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执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军人贷款业务也按我市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开展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购房手续无年限限制

  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申请人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后,持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及相应的购房手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业务的购房手续无年限限制,贷款最高额度执行我市限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时的剩余本金余额。

放款提取条件

  ◎落实租房提取政策

  公积金可支付房租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地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放宽购房提取条件

  买房无公贷可3年内一次提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的,在取得首付款支付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扩大提取范围

  公积金可缴物业费等

  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具体提取额度不高于当年缴纳的物业费。

  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缴存职工家庭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也可在提前结清贷款时,一次性提取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在加大提取和贷款力度的同时,中心将防范骗提骗贷行为,严格业务审批和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由贷款余额的1%提高到2%。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中心将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健康发展。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郑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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