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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商家拒开发票可获罚款金额的40%

发布:2015-7-8 8:31:41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大众网记者7月6日讯(记者 王新)近日,市民刘女士拨打大众网聊城频道新闻热线(0635-8220015)反映,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遭遇商家拒开发票。根据刘女士所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到聊城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要主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若遇拒开发票情况,可拨打12366举报,保留好证据,情况属实,举报者可获罚款金额40%的奖励。

  市民:用餐索要发票遭拒绝

  据刘女士向大众网记者介绍,日前,她们一家来到聊城经济开发区一家火锅店,消费238元。饭后马女士在柜台结账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对不起,发票用完了,新的发票还没有领回来,所以不能开发票。"商家以此理由拒绝了马女士开发票的要求。"消费完索要发票是我们的权利,以这种理由搪塞消费者真是不应该。"刘女士说。

  大众网记者联系到从事多年餐饮行业的王先生得知,聊城目前规模较小的餐饮行业种类繁多,因为账目明细不健全,税务部门征税主要采取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即根据餐饮店的规模大小、实际经营情况在一定时间段内(一般以季度为期限)定一个纳税额度,当实际经营情况超出定额时,须向税务机关申报。但当发票使用情况超过定额时,超过部分就需要补缴税款,因此餐饮行业拒开发票的现象多。除了餐饮行业存在不开发票的现象外,电子、住宿等行业也存在这种现象。

  律师:消费者无发票维权难

  针对刘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到智祥律师事务所的贾庆玉律师。该律师告诉大众网记者,发票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法律凭证,一旦遇到问题,没有发票维权会比较麻烦。

  据律师介绍,消费者如果在餐饮店消费,遇到因商家提供的产品存在问题造成的身体伤害,发票则是维权的一项重要凭证。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物后要及时索取发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在发票上还一定要注明产品的型号规格及配置,核对清楚,并保留发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以防日后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税务局:遇拒开发票可举报

  大众网记者联系到聊城市地方税务局,据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发票是违规行为,可拨打12366举报,税务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该工作人员提醒,投诉时一定要把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给税务部门,便于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情况属实者,可获得罚款金额4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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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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