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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部门进小区“摆摊”听民意 物业公司直言压力大

发布:2014-3-26 10:03:0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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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有啥意见?对物管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哪些是物业公司应尽职责?业主又该履行什么义务?3月22日,市住建委物管科、社区代表、12319热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媒体记者一起来到建设路星光水晶城小区,与广大业主、物业公司面对面共同探讨“家”事怎样办,小区才会更和谐。这场大型公益活动,是由聊城市住建委物管科组织的,旨在提高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化解社区矛盾纠纷。

  上午9时,在星光水晶城小区门口广场上,市住建委物管科、社区代表、12319热线服务中心等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携手媒体记者、律师接受业主们的投诉和建议,并为居民答疑解惑。同时,针对房屋装修、公共区域管理、物业服务费及业主委员等热点问题,市住建委物管科还专门制作了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广大业主宣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我家的楼房总是渗水,物业迟迟没有给解决。”“前些天,我家的房门被撬了,电动车被盗,责任谁来担?”“我建议将小区的北门打开,以方便业主出行。” 活动现场,业主们纷纷倾诉自己的烦心事,很多业主还对如何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出了建议。

  对于业主的呼声和和建议,市住建委物管科及小区物业公司现场协调解决。“能当场采纳和解决的就现场答应,不能现场办理的,我们会记录下来,等 活动结束之后再进一步研究商讨解决办法。” 市住建委物管科科长刘树海说,只要业主有呼声,他们就得有回应。

  “主管部门来我们小区搞这样的活动,业主对物业表达不满,我们心里确实有压力。”星光水晶城小区物业公司的房经理对记者解释说,物业公司只是个服务机构,业主的诉求很多都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另外,由于经营压力大、工作人员不足等原因,物业服务质量难免会打折扣。

  “希望业主提意见的同时,也能理解我们物业公司的难处,只有相互配合才能把小区的物业做得更好。” 房经理说,今后他们会认真听取业主的意见,力争让广大业主满意。

  对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市住建委物管科科长刘树海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是为小区业主有偿提供物业方面管理的服务机构。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然而目前我市不少小区的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小区内存在卫生脏乱差、道路堵行车难、电梯常坏、房屋漏水、安全没有保障等一系列的问题;可从物业公司管理角度而言,他们同样有苦难言,业主不理解不配合,物业费收缴难、资金匮乏、人员不足、经营亏损。这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形成恶性循环。

  “举办这样的公益活动,我们一方面要促进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又要强化广大市民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让业主和物业加强沟通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建成成为和谐文明的小区。”刘树海说,星光水晶城小区是第一站活动,今后他们还将在其他小区举行这样的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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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被形象地称为房子的“治病钱”、“养老钱”。可是生活中,当发生屋顶漏水、墙皮破裂、电梯停运后,由于不少业主分不清维修养护责任的主体是谁,经常与物业发生矛盾纠纷。针对着这种情况,22日,市住建委物管科相关负责人在星光水晶城小区专门为业主详解了有关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办法规定。

  对于房屋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这位负责人表示,保修期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提出房屋维修申请,经核实后,维修费用在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

  对于房屋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责任,这位负责人解释称,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责任,是由业主共同来承担的。房屋的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以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从业主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业主没有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按照业主享有住房面积的比例,通过分摊自筹的方式,来解决维修资金。业主自有部分的维修、管理责任,应当由业主自行负责。业主的自有部分,通俗地讲就是户门以内业主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

  同时,这位负责人指出,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开发建设单位组织建设的,在未向相关专业经营单位移交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其维修和管理责任;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的,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维修和管理责任。专业经营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资金原则上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记者 岳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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