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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临清一驾驶员无证驾驶无牌车致一死一伤获刑

发布:2015-4-10 8:36:2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鲁网聊城4月8日讯(记者 庞孝君 通讯员 杨金坤)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与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后,弃车逃匿。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树熹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2年11月23日13时许,被告人王树熹无证驾驶无牌照白色尼桑,在该市文化路供电所附近,因未按交通规则靠右行驶、车速过快、操作不当,与对向行驶的助力四轮轿车相撞,至轿车驾驶人李伟重伤,在该市市医院抢救一天后死亡,乘坐人徐本义头部受伤,且住院治疗25天。肇事后,王树熹弃车逃逸,2013年3月33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树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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