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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院周边百米内禁设烟花爆竹零售点

发布:2014-12-22 8:53:0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深入开展,确保201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各级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同级政府细化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地点和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制贩、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本次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12日起,截止到2015年3月22日。

(记者 梁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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