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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老年事业取得较大发展

发布:2013-10-15 16:37:02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今年“九九”重阳节,被确定为第一个全国老年节,今年10月是全国第四个、山东省第九个“敬老月”。

  近年,我市老年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全市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走在全国前例;全市基本建立起养老保障体系,78.7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享受到基础养老金;实行高龄补贴、“参合费”减免、免费乘公交、免费查体、免费参观政府办旅游景点等项政策,全市老年人权益优待水平不断提高;此外,今年1-9月份,全市共有217832位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参保总额435.6万元;理赔599人次,赔付总额147.6万元。

  强化基层老龄组织 服务93万老年人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93万,占总人口的15.4%(高于全国14.3%的老龄人口比例),90-99岁老年人10116人,百岁以上老年人247人(占总人口的4/10万)已经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时期。

  今年是我市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把“老有所养”列为本年度“八大民生实事” 之一。

  据市老龄办副主任王世君介绍,老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村。为此,全市把基层老龄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充实调整村(居)老年协会,加大农村老年活动室建设力度,完善工作制度,使老年人学习、活动有场地、有设施。

  另外,我市对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实行了高龄补贴、“参合费”减免、免费乘公交、免费查体、免费参观政府办旅游景点等项政策,老年人的优待水平不断提高。

  建设67处中心敬老院 走在全国前列

  全市中心敬老院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愿进能进率达到100%,我市的经验做法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巩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完善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实现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新提升。至2012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2.4万人,参保率达98.9%,其中,78.7万老年居民享受到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了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供养制度。

  全市建起了67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床位达到16310张,集中供养率达72%以上,“三无”、五保对象供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择优扶持了2家

  为落实我市《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部门加强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各类医院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逐步实现全部持证上岗。积极争取资金,扶持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今年,全市争取省级扶持专项资金40万元,择优扶持了2家养老服务机构。

  为提高老年人权益优待水平,我市还加强了老年法律服务、司法援助和社会保护,完善了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把高龄、失能、失智老人作为维权服务和社会保护的重点。如,逐步完善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减免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参合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等。

  另外,今年1-9月份,全市共有217832位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参保总额435.6万元;理赔599人次,赔付总额147.6万元。2012年10月,我市出台新的《聊城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0元长寿津贴;各县(市、区)全部实行对9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其中市直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记者 岳耀军 林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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