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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烫伤责任在谁?阳光双语幼儿园与家长各执一词

发布:2013-8-13 19:27:59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市民谢先生向本报反映,7月19日上午,自己女儿在阳光双语幼儿园武楼小区分园准备吃午饭时,被一名幼儿园老师端着的热汤烫到,导致前头皮、额头、耳朵、脖子等多处大面积烫伤,经过省立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事发后幼儿园一直就赔偿问题没有明确的态度。他怀疑幼儿园是在推卸责任,希望媒体给予关注。

  记者随后来到阳光双语幼儿园武楼小区分园,见到了园长和谢先生。按照园长描述,谢先生的一对双胞胎曾在该园就读,但一年前已经毕业去了其他学校上学前班。如今放暑假,孩子奶奶将孩子送来希望幼儿园代为照管。因考虑到老人年迈照顾两个孩子存在困难,且与孩子有感情,幼儿园破例收了孩子并减免部分学费。园长介绍,事情发生在7月17日中午,非谢先生说的19日。当天午饭时间学生们排队按次序到餐厅就餐,谢先生的孩子擅自脱离队伍跑进厨房,迎头碰到端汤老师的肚子,老师没有站稳致使一些汤洒出来才烫到孩子。据园长介绍,谢先生的两个孩子平时就比较调皮好动,在出事前一天老师还与家长讨论过这个问题。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执行园长当天下午就带着老师去家里看望了孩子,并在8月6日前先后6次进行探望。在此期间,幼儿园已将谢先生两个孩子的学费退还,还积极商讨赔偿事宜。园方多次希望家长出具医药费单据,由园方进行支付,都遭到拒绝。按园长的说法,事情发生幼儿园肯定有责任,但赔偿也要有理有据,没有单据,他们无法进行赔偿。

  然而谢先生却无法认同,首先,他对事发后幼儿园没有及时将孩子送医而是通知家长的行为十分不满。其次,孩子养伤期间,园方并没有探望过这么多次,且态度一直不明确。对于出示医药费单据的要求,谢先生表示,除了医药费之外,孩子的营养费、家长十几天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都应该有所赔偿,而这些都不可能提供单据。尤其是孩子后续还要用药,是否留疤至今无法确定,对于幼儿园只答应赔付医药费的表态他不能接受。记者离开时,双方还在僵持之中。

  随后记者咨询了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孩子在幼儿园烫伤,园方肯定负有无法回避的责任,但不能单纯地将全部责任推给幼儿园。由于该幼儿园属于私人办园,教育部门对其行使代管之职,只能督促学校尽快与家长完成协商。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是否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本报将持续关注。

  (记者 吕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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