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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第六巡查组向市卫计委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2015-6-10 9:16:5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根据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9日至4月29日,市纪委第六巡查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账册等方式,对市卫计委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总体评价

  2012年以来,原市卫生局和原市计生委及整合后的市卫计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够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各项整改任务和各项专项整治任务。特别是整合后的市卫计委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一把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放在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上,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市卫计委党委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还有一定差距,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机制仍不健全。民主测评满意率为92.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班子和队伍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细究、动真碰硬少,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二是党委(党组)对系统内存在腐败问题的严峻性认识不足、对易发多发的态势遏制不够。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实,未能很好地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重点防控部位和各个环节。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存在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补助问题。二是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不够扎实。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在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招投标等“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不经党委(组)会研究的现象。二是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混编混岗现象严重、干部任用不规范。三是擅自设立新闻宣传中心。四是未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及时为交流领导干部转移工资关系。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一是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存在个人违规占用国有资产、长期无偿使用公共房产问题。三是存在大额列支费用和不合规报销费用问题。四是仍有个别专项资金支出未经政府采购。五是撤并单位未按规定合并账目、并未及时足额将房租纳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六是下属单位存在核算科目不准确、故意降低收支数额以及公款私存、重复收费的问题。

  (五)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一是在权力的实施和监管上,部分权力没有行使和监管到位。二是在规范医疗机构人财物的权力行使上,没有严格的管理标准。三是在规范基层惠民专项资金使用上,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力,致使一些乡镇卫生院出现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的违规行为。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和制止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上有差距。有的医疗机构依然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多记账、开大处方、自立名目收费等突出问题。五是卫生执法权行使不够、力度偏弱、水平偏低。六是个别基层计生办仍存在行政乱作为、审批不规范问题。

  三、整改建议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要站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二是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三是要加大对本系统腐败案件高发性、领域性等突出特征的分析研判,加强警示教育和防范工作。四是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卫生计生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补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做出处理。二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一是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健全完善各项议事规则。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解决混编混岗、任命不规范问题。三是取消擅自设立的“新闻宣传中心”。四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办理交流领导干部的工资关系等手续。

  (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一是要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制定专门的“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等支出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办法,严格程序进行招标。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并账目、及时足额将房租纳入财政专户。四是督促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纠正不按会计科目如实记录收支的行为。五是对有关单位公款私存、重复收费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五)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各项监管工作。一是要针对职能变化,进一步划定“权力边界”、摸清“权力家底”、完善和细化“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权,全面履行职责。二是要强化对医疗机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重点对医疗机构的临床诊疗、临床用药、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收费等职业权力进行规范。三是要加强对基层惠民专项资金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对惠民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对违规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健全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加大卫生执法力度,扭转执法软弱的现状。五是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要求,强化治理措施,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超标准收费、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开大处方等突出问题。六是加大对基层计生卫生单位办证工作的监督力度,统一规范办证流程。

  市卫计委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方案,7月15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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