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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两所高校实行大类招生

发布:2015-6-1 9:15:4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目前,聊城2015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4所高校,招生章程均已发布,其录取标准从中可以找到答案。聊城大学、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今年仍实行大类招生。

  聊城大学招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依据考生志愿、投档成绩、体检结论等,决定是否录取和分配专业。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聊城大学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未通过美术加试者分流到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习,分流人数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的5%。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范围覆盖山东、河北、河南、贵州、宁夏、甘肃、内蒙古、黑龙江等11个省区市。参加2015年夏季高考的考生录取时参考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2015年春季高考的学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技能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第一志愿、征集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为独立学院,招收普通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学院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2015年,学院继续实行按大类招生培养,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大类或专业报考。东昌学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韩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语言课程。

  聊城教育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按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记者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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