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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绑架女童致死 聊城中院一审判其死刑

发布:2015-5-7 15:26:2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原标题:法网恢恢 男子绑架女童致死被判死刑

  法制网讯 记者余东明见习记者徐鹏通讯员王希玉 为偿还债务,男子布某某绑架一名8岁女童,向其家人索要赎金。为防止女童逃脱,布某某用绳子将其四肢捆绑,又将其颈部用绳子勒紧并系上死结,最终致使女童死亡。近日,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布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布某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无辜儿童并致其死亡,并向其家人勒索钱财。明知将年仅8岁的被害人颈部用绳索使劲勒住并打成死结有可能导致死亡,但其仍然实施。其主观上具有勒索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捆绑被害人用绳索勒住要害部位弃之不顾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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