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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公共建筑3层以上应在每层设逃生辅助装置

发布:2015-2-12 20:47:1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市某高层建筑的消防连廊

  随着城市发展,我市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层建筑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要求3月1日起,提高高层建筑安全设施配备。记者探访我市高层建筑,发现虽然高层建筑消防配备虽日益齐全,但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新规 高楼需配救生缓降器

  据悉,《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

  记者注意到,《规定》鼓励高层居住建筑每户配备灭火器、灭火毯、自救呼吸器和家庭用火灾探测报警器。新建高层居住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辅助装置。高层公共建筑每层均应当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并应当设置可以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高层公共建筑三层以上楼层应当在每层窗口、阳台等便于操作的部位设置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辅助装置。

  对于《规定》中的要求,我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我市新交工高层建筑能达到每户配备灭火器。在全省消防会议召开后,我市会针对《规定》制定实施方案。不过,规定中许多要求比较高,如每层配置救生缓降器、逃生滑倒或者逃生梯等,这些设备成本很高。到时谁来承担费用还需进一步细化。

  探访 安全标准提高 管理存在漏洞

  记者在市住建委了解到,因为高层建筑数目较多,且基本每天都有新的高层在动工建设,因此高层建筑总数难以统计。

  11日上午,记者来到聊城开发区一栋高层写字楼。写字楼在13层和25层设置避难层,在避难层的楼梯间开设直接进入避难间的门,楼梯间内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所处的楼层位置。两个避难层面积合计约860㎡,最多能容纳4298人。工作人员表示,避难层不会外租。

  在一些新近交工的小区,记者发现,有些高层建筑设有楼体外的消防连廊。业主可以通过消防连廊直接到达别的单元。还有一些小区,设有楼体外的茧形楼梯,业主可直接去往其他楼层。部门小区除入户门外,业主家中还有另外一个门,连接一小块露台。发生火灾时,可以在露台等待救援。

  某小区项目负责人表示,在小区施工前,建筑设计院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楼体消防安全进行专门设计。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小区虽然配有消防设施,却存在消防意识薄弱的问题。

  呼声 春节少放烟花 降低火灾隐患

  市民葛女士家住10层,去年春节,自己家的窗户玻璃就被小区内燃放的烟花爆竹砸裂了。

  “当时我们在客厅,听到厨房里有响声,进来一看,发现窗户玻璃裂了。”葛女士回忆。今年过年,葛女士仍心有担忧,她希望,过年期间,大家最好能选一些危害性小的烟花燃放,而且,最好选在建筑较少的地方。

  每逢春节临近,消防安全都成为许多小区物业工作重点。

  在采访中,我市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去年春节期间,约有十几户业主窗户、空调外机受到损害,罪魁祸首就是烟花。

  “小区里高层很多,楼又密。有些烟花蹿得很高,爆炸后会变成一个个小泥球。砸到窗户、空调是小事,万一通过窗户进入业主家里,伤到人就严重了。”工作人员说。

  此外,春节期间,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好吃的,油炸、炒菜等都是少不了的。我市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提醒,一旦发生燃气泄漏,一定要关掉较近的阀门,不可去关总阀。

(记者 王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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