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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 9分以上可获奖金

发布:2015-1-2 9:24:4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近日,聊城市乡村文明行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定办法》,制定出台了聊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该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据悉,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

  其中,考核办法明确了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在省文明办组织的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综合得分9分(含)以上的单位,分等次奖补资金;对在省文明办组织的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综合得分9分以下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考核结果纳入市科学发展年度综合考核。

  根据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细则,考核项目包括全覆盖情况、长效化机制、电话调查群众满意度情况,所占分值分别为:30、40、30,另有一项为特色加减分项,加减总量不超过5分。

  在具体的考核指标方面,基础设施配备所占分值为20分,具体包括原则上一个乡镇(街道)建设一处垃圾转运站(8分)、收运车辆数量、装载能力满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需求(4分)、按服务人口的2‰-3‰标准配备保洁员(4分)、按10-15户配备1个垃圾收集容器(4分)。

  另外,存量垃圾整治所占分值为5分,生活垃圾无害处理为5分;市场化运营所占分值为20分,投入机制所占分值为15分,监督制度所占分值为5分。(记者 林志彬 见习记者 申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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