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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企业职工六月开始计发高温补贴

发布:2013-7-5 0:27:18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昨日,记者从聊城人社局劳动关系科了解到,全市高温补贴从六月份开始计发,对高温补贴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人社局劳动监察科电话2189275进行咨询投诉。

  7月1日,聊城最大降水点临清戴湾111.6毫米 ,雨后的聊城让市民感觉更加闷热。7月3日,聊城气象部门显示当日气温高达34℃ 。“还没有进伏天就这么热,实在不愿意出门工作。”在聊城一工地打工的张先生说,为了防止中暑,张先生所在的工地给工人们发了绿豆汤等降暑的物品。

  “企业的在岗员工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可得到120元的补助,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昨日,记者了解到,聊城市按照2006年《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执行,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研究,适当提高山东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 2 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通知》中说到,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标准的,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据了解,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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