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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农村土地流转县乡村三级平台基本建立

发布:2014-11-27 14:12:5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农村土地流转是当下的社会热点,流转的前提和保障是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确权登记,流转的效果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为此,市人大代表李荣贵提出了《关于政府机构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的建议》。今年6月12日,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答复称,目前,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指导、纠纷调解等全方位服务。其中,13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大厅。

  目前,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程航空摄影测量及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完成,1:2000正射影像图已交付各县(市、区)使用。

  建议: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

  市人大代表李荣贵在《关于政府机构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的建议》中称,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搞好规模化经营,有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农民的信息渠道,政府需要建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帮助农民寻找致富信息,起到搭建桥梁作用。为此,他建议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是客观需要。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抓点带面、循序渐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市政府把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列为全市农业农村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和农业龙头带动战略的重要内容,全市土地流转快速发展。

  其实,近年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一直在加快。如,2008年底,我市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只有18.54万亩,占全市农户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52%。但到2013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9.75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15.07%。

  这五年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增长了5倍。

  措施:农村土地1:2000正射影像图交付使用

  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和保障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可以稳定完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这样才能让农民吃下“定心丸”。其间,种地农民的观念转变,也非常关键。

  市农委在答复中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土地流转推进中,工作人员把“换脑筋”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通过算“发展账”、“经济账”,提高相关部门的认识,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2013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截至今年6月,全市130个乡(镇、街道)的3754个村庄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总村数的57.6%,涉及69.26万个农户,255.67万人,422.67万亩耕地。其中,临清市和东昌府区计划整建制推开,其他县(区)也均选择了50%以上的村(居)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目前,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程航空摄影测量及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完成,1:2000正射影像图已交付各县(市、区)使用。同时,市政府已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内容,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确权登记颁证,稳定完善了土地承包关系,妥善解决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四相符”和“四到户”,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用益物权,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今年以来,各县(市、区)相继出台了扶持政策,在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减免、用地优惠、项目申报等方面向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倾斜,鼓励扶持土地流转,如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流转主体,当年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并用于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高效农业的,给予奖励扶持;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面积较大的村,给予工作资金奖励。

  效果:流转平台可发布信息评估价格调解纠纷

  在搭建平台服务土地流转方面,我市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分别依托经管站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点,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在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

  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指导、纠纷调解等全方位服务。同时,依托该平台,相关部门还加强了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实现了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户间土地供求信息的有效对接,畅通了土地流转渠道,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全市已有13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规范完善土地流转合同1万余份,发布土地流转信息3万余条,对以前已流转土地也开始补充完善档案资料,逐步实现合同化管理。其间,积极引导农户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

  目前,我市涌现了不少农村土地流转的典型,为农村土地流转树立了榜样,对广大经营主体实行土地规模经营指明了方向,即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瓜、菜、菌、果、药材等高效优势产业。

  这些流转规模较大的示范典型有莘县洋香瓜、茌平圆铃大枣、冠县店子灵芝、高唐艳丽苗木、东昌府亿沣蔬菜、东阿艾山牡丹等。这些典型又带动了周边农民积极参与流转土地,进而建成多个高效农业示范基地。

  今年初,市政府制定了加快全市土地流转工作方案,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区)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确定下达了各县(市、区)土地流转工作目标任务,并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

  (记者 林志彬 通讯员 许光伟 王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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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流转限制“非粮化”

  本报讯 目前,市农委已经明确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下一步计划,主要包括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今年,全市全面推开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时明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50%以上的村,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以便为加快土地流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营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流转土地的主要承租者。为此,我市将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工商资本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我市还将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经营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集中成片流转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集中流转土地发展规模农业的,优先安排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另外,我市将落实转移进城农民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民无后顾之忧地放心进城。

  土地流转模式创新,则包括引导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将农民承包地集中起来,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土地流转,限制“非粮化”,以加强耕地保护。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此,将大力发展粮食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专业大户、合作社种粮,稳定粮食生产;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种粮补贴和粮食价格,增强土地流转主体的种粮积极性。

  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也将进一步健全,即建立健全以县级为中心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推动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

  (记者 林志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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