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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起聊城实行单双号限行 12日24时结束

发布:2014-11-5 16:39:43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聊城将于11月6日0时起至11月12日24时实行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做好2014年北京APEC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聊城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区四环道路(含)以内将实行限行政策。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行。

  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违反限行规定的,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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