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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期间冠县11月6日凌晨0时起实行单双号限行

发布:2014-11-21 11:30:13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齐鲁网11月6日讯(冠县台 高杨 冯晰玥)11月6日,记者在冠县人民政府得到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及山东实施办法,《聊城市2014年亚太经合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冠县决定自11月6日凌晨0时至11月12日24时期间,对全县机动车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限行区域为县人民政府驻地城区四环道路(含)以内。     根据通告要求,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行。同时,聊城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     另外,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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