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体育公园达到I类避难场所标准

发布:2014-9-23 9:59:3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22日,记者从聊城市地震局获悉,聊城体育公园日前顺利通过国家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验收,这也是我省首家通过专家组验收的大型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18日,由中国地震局、北京市地震局、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省应急办、山东建筑大学等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在认真听取项目组汇报并实地查看的基础上对聊城体育公园进行了验收,专家一致认为,聊城体育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起点高、规模大,符合国家避难场所建设要求,达到I类避难场所标准。

  据了解,聊城体育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其室内避难场所的抗震设防标准按照高于当地抗震要求进行设防(Ⅷ度设防)。

  聊城体育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室外有效场地作为紧急疏散场地,在震时可疏散人口8.5万人;场馆内可作为应急篷宿区,安置应急避难人口2.5万。场所内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可以满足受助人员30天以上的生活需要,是我省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工程,也是全省唯一一处通过专家组认定的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何为国家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我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类:

  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30天以上;I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一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30天;II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基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以内。

  其中,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还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场址要求:公园(不包括动物园和公园内的文物古迹保护区域)、绿地、广场、体育场或室内公共的场、馆、所可选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安全性要求: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应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空旷且地势略高,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应选择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之外;应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选择室内公共场所的场、馆、所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或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用房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在地震发生后进行建筑物的安全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启用。

  3.可通达性要求:应急避难场所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

(记者 岳耀军)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