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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将在20日无偿回收家庭过期药品 城区确认10个回收点

发布:2014-9-11 18:15:4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9月10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9月20日,聊城官方将统一组织开展新一轮定点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公益活动,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确定1家药品连锁门店,城区在不同方位确定10家左右的连锁门店作为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家有过期药品的市民,赶紧拿出您家的过期药品吧,以免误食危害身体健康或者流向社会不法渠道。

  记者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10日签发的《关于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中注意到,9月20日上午11点,将在各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食药局首先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精心研究设计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意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预案在先。

  选择依托1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经营规范、信誉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承办。按照《聊城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定点回收药店。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确定1家药品连锁门店,城区在不同方位确定10家左右的连锁门店作为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统一制作悬挂牌匾。无偿回收过期药品时,一批环保手提袋将用于奖励将过期药品送到定点回收药店的市民。将利用药学志愿者服务、药学咨询等载体,采取赠送纪念品、发放用药安全手册等形式,使公众了解合理配备家庭用药和科学储存药品的方法,提高公众对使用过期药品和随意丢弃过期药品造成危害的认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回收过期药品活动强调的是社会效益,实行的是无偿回收,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健康、关爱生命的执法理念,对从源头上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社会,遏制非法收购药品不法行为,减少随意丢弃过期失效药品对环境的污染,维护群众用药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鼓励公众自觉清理家庭储备的药品,增加其安全用药意识,消除随意丢弃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造成的安全用药隐患。

  ■相关链接

  未被官方列入定点的单位不得回收过期药品

  过期药品在家存放,一旦误食就会危及健康;随手扔掉,还可能污染环境;若流入社会不法渠道,很可能危害社会。记者注意到,早在2008年3月底出台的《聊城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由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回收承办单位定期回收过期药品,未列入定点单位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擅自组织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活动。

  过期药品回收面向家庭和个人。不回收各类组织或单位的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定点单位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存放。回收的过期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再销售或流入社会。有销售或外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对定点单位进行检查,对定点单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工作规范、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取消资格。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孙培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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