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全市保障标准平均每月增30元

发布:2014-8-13 10:04:4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部门理解到,上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得到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全市平均涨幅为300元,农村居民上提200元。

  上半年,我市出台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月人均300元—340元提高到月人均360元,全市保障标准平均增幅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半年我市城市低保对象28864人,农村低保对象165241人,全市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60%、农村低保标准的70%。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520元提高到3360元。

  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大病医疗救助比例再次提高,提高到60%,大部分县(市、区)年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以上。2014年上半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811万元,支出1476.2万元。其中大病医疗救助4896人,支出990万元;资助参保参合60662人,支出486.2万元。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