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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四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省级初验

发布:2014-7-20 12:26:3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2012年,我市莘县、东阿县、茌平县、高唐县,经水利部批准纳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范围,借鉴第一批能力建设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截止到今年7月12日,我市上述4个县全部通过省级初验,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

  记者从市水利部门获悉,莘县、东阿县、茌平县、高唐县四县,制定出台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20个,明确将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保方案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环评、立项的前置条件,并纳入行政大厅统一管理,完善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做到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方案审批、设施验收、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征收等规定“五完善”。

  同时,四县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职能力,全面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市水利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程序,上述四县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受理、审查、批复,同时,将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增强了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此外,落实水土保持的“三同时”制度,及时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验收,并依照法规及时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这样一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更为规范,从而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

  记者从市水利部门了解到,四县还设立了水土保持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做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制度、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

  此外,上述四县还提高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据介绍,四县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设施验收率均达到90%以上,自开展能力建设县以来共编报水土保持方案87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13个,并不断加大对生产建设单位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共开展水保执法检查100余次,监督检查项目175个。

  (记者 张娜 胡惠清 通讯员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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