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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临清投2.4亿保护资金助运河申遗

发布:2014-6-25 15:23:2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沟通南北的大运河积淀了独具特色的临清运河文化,留下了众多文物遗迹,临清境内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临清运河钞关、清真寺、舍利塔、鳌头矶等,仅元代会通河临清城区段就有三座元代建造的水闸。

  “自2005年以来,临清市运河遗产保护资金投入达2.4亿元,其中国家及省专项资金180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2.22亿,这为大运河申遗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6月23日,临清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黄永军对聊城晚报记者说。

  其实,运河申遗前后,临清市各部门做了很多工作。

  制度:

  编制大运河遗产临清段保护方案

  大运河在塑造了这个城市独特风貌的同时,还深刻影响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习俗,形成了临清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临清肘捶、临清贡砖烧制技艺。1988年,临清被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临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中才介绍说,大运河是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凝聚着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运河城市,临清把保护运河遗产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作为基本理念。他们首先完善法律和法规体系,保障遗产构成元素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努力维护遗产区的基本城市格局和城市肌理;临清市建立现代管理与传统保护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保护遗产区演进的延续性和规律性;通过政策引导提高对遗产的价值认识,凝聚全社会对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

  张中才介绍说,2002年印发《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对文物保护的机制、责任进行了明确;2005年出台了《临清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为临清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具体的、可操作性规定。2006年和2011年,《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两次修编时,都强调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老城区、元明运河等历史文化遗产区及遗产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2012年开始,委托专业团队先后编制了《临清运河钞关环境整治方案》、《大运河遗产会通河临清段保护与展示工程设计方案》,并获国家文物局审批通过,为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机制:

  遗产区内重点文保单位聘专人管理

  张中才说,国家文物局作为中央政府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对山东省文物局和遗产地聊城市、临清市文物管理部门开展的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并依法审批大运河临清段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遗产保护工程和建设项目。

  临清成立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协调机构,实施对运河遗产的管理。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文广新、住建、财政、水务、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清市运河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大运河临清段的遗产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文广新局,具体实施运河遗产的直接管理。

  张中才说,临清把现实管理制度与传统管理方式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民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在全市建立了覆盖市、街道办事处的遗产保护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临清市明确由运河遗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行使遗产保护和管理职能,配置6名专业人员,其中副高级职称一名,中级职称人员2名。遗产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聘请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置了管理人员,由各文化综合站站长和派出所所长、村委会主任担任监管员,文物监管员与运河遗产管理办公室签订了遗产保护责任书。聘请运河文化爱好者担任业余监管员,使保护管理工作向全社会延伸。

  投入:

  投2.4亿元保护资金助力运河申遗

  “自2005年以来,临清市运河遗产保护资金投入达2.4亿元,其中国家、省专项资金180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2.22亿,这为大运河申遗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6月23日,临清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黄永军介绍说。

  运河申遗前后,临清市各部门做了很多工作,临清段运河从遗产点调研、专家论证、实地勘测、接受外国专家评估,经过了长达6年的时间,对古运河进行了一系列的清污、整修工作,先后拆迁居民200多户,清理垃圾28万吨,铺设排污管道5000米,民居改造1.8万平方米,绿化河道3.1万米,从而使以前垃圾遍布、污水横流的古运河得到了有效的治理,运河重新恢复“青春”,不但对申遗产生了有益的影响,而且也得到了沿岸百姓的称赞,使环境、生态、人文达到了和谐统一。

  按照“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临清还相继对临清运河钞关、清真寺、舍利塔、鳌头矶、县治遗址阁楼、月径桥等重点运河文化遗产进行了维修保护,投入1000万元。

  为更好地推进遗产的研究和展示工作,临清市投资3000余万元,在临清文化中心建设了高标准的、以运河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博物馆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设置安全可靠的库房,安装了全面覆盖的监控设施。2010年10月,博物馆布展完毕并对外开放,使两千多件馆藏文物和上百通重要石刻得到有效保护。

  管理:

  建立联合机制在遗产区内动态监测

  为加大对遗产区的监测力度,临清市高标准建设了遗产档案中心、遗产监测中心,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并与水利、环保、土地、交通、经信、商务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开展遗产区的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临清市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审批建设项目,杜绝工业项目进入遗产保护区。

  临清市还结合环保、环卫等部门对生活污水进行了有效治理;指导帮助居民改善居住房屋;对遗产区内的古井、树木、桥闸制定并落实严格的保护措施。

  为切实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临清市把日常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把日常巡查同节假日重点巡查结合起来,配备了车辆、摄像机、照相机等器材,对违法违规现象及时取证并进行处理。运河沿岸、临清旧城区的历史文化信息和风貌得到保护和延续。

  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临清薪火相传

  张中才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临清这座运河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明薪火相传的动力。近年来,临清市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已初步建立,一大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抢救和保护,如饮食类的八大碗、什香面,民间舞蹈类的烟店竹马,民间音乐类的临清时调等。

  目前,“临清贡砖制作技艺”、“山东快书”、“临清肘捶”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临清市把运河文化保护纳入全市普法活动中,通过对大运河历史文化的学习,使广大公职人员充分认识到保护大运河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运河文化保护的自觉性。

  临清市还开展运河文化进校园活动,开设运河文化课堂,组织专业人员到全市中小学讲课,普及运河文化常识。每年举办农民艺术节活动,利用每年春季农闲时间组织民间艺人在城市广场、城镇文化中心进行技艺展演。

  临清市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设专家讲座,组织居民参与讨论,提高城乡居民对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

  张中才说,临清市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举办大型知识普及活动,注重突出政府与民间互动,在政府主导的同时,组织运河文化保护协会等民间组织积极参与;既在固定地点集中宣讲,又深入到古城区,各个居民点散发材料,开展运河胡同游等活动,把保护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理念根植民间。

  (记者 孙克峰 刘亚杰 通讯员 时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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