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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治扬尘不达标城区 29处工地被停工

发布:2014-4-2 8:54:0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早前,我市综合执法队曾分为14个小组,对城区工地进行一对一整治,目前,已有28家工地进行整改。为全面提高我市工地扬尘治理力度,3月30日,我市对城区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勒令排查中不达标的29家工地停工。

  现场 普查城区68处工地不达标的被停工

  3月30日上午,副市长洪玉振带领综合执法队对城区工地进行拉网式普查。此次行动着重检查施工场地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

  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做到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没上报和落实审批部门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不得开工建设。

  除综合执法大队之前进行整治的28家工地,此次拉网式普查覆盖城区所有工地,共68家。对于达不到标准的工地予以停工整顿。

  此次被停工整顿的工地有鑫大金有限公司建筑工地、九鼎铁塔有限公司建筑工地、尚东新城邦、昌华信合花苑、莲湖二期、闫庄棚户区、一品家苑等工地。

  此外,经济开发区东环路两侧绿化及道路施工、中德石油厂区、中的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中通新能源工业园、科普铜业工程停工整改。

  高新区韩国京畿道产业园、华强博宇工地、龙普太阳能工地、金太阳风光发电停工整顿。

  旅游度假区端庄棚户区改造、凤凰湖北湖工程停工整顿。

  分工 7个执法小组分片整治城区扬尘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综合执法队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其中市城区综合执法队按区域划分为7个执法小组,综合执法队对责任区域发生的扬尘污染现象和行为进行查处。另外将市属三个开发区的综合执法队纳入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办公室统一协调领导,具体负责各自辖区扬尘污染现象和行为的查处。

  综合执法队一组负责昌润路以西,香江路及济馆高速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有6家停工工地。

  综合执法队二组负责卫育路以西,东昌路以北,站前街及昌润路以东,周公河以南。

  综合执法队三组负责花园路以西,东昌路以北,卫育路以东,周公河以南,内有5家停工工地。

  综合执法队四组负责光岳北路及滨河大道以西,东昌路以北,花园路以东,周公河以南,内有3家停工工地。

  综合执法队五组负责光岳路以西,湖南路以北,柳园路以东,东昌路以南,内有1家停工工地。

  综合执法队六组负责柳园路以西,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东,东昌路以南,内有4家停工工地。

  综合执法队七组负责站前路以西,湖南路以北,西环路以东,济馆高速及香江路以南。

  整治 机动车燃煤企业垃圾焚烧也在治理范围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城区扬尘污染治理过程中,要求综合执法队及时发现划片范围内大气污染源。根据实际确定巡查方案,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建立健全巡查日志,如实记录巡查的详细信息,如未覆盖渣土、锅炉冒黑烟、焚烧垃圾等。

  此外,综合执法队还应及时制止大气污染行为。对建筑、拆迁、市政、水利、公路等在建工程扬尘污染,运输车辆撒漏污染,道路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堆场料场扬尘污染,燃煤企业、三产锅炉污染,以及秸秆树叶、垃圾焚烧污染等一切大气污染行为,当场制止,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制止不了或不能现场治理的,要下达整改通知(包括停工、限期整改等),同时向综合办公室及时上报回执单。

  最后,综合执法队要对督导工地等落实整改要求,接受综合办公室的领导,落实办公室下达的大气污染巡查计划,督导相关工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办通知书》和整治计划按期完成整改;到期未完成的,要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汇报情况。

  (记者 王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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