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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年化解5万多件矛盾纠纷

发布:2014-3-20 14:26:1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据不完全统计,聊城2013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8632件。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以来,人民调解案件同比增长26%,调解成功率平均增长15%,调解对象满意率达到98%以上。

  电动三轮车拉客翻进沟渠

  最终车主赔偿乘客两万多

  2013年夏天,临清的任红菊、严冬林夫妇搭乘张玲玉驾驶的出租电动三轮车去清河。

  回来路上,因车主张玲玉边打电话边开车导致车辆翻进沟,任、严夫妇受伤严重,住院治疗共花费一万六千多元,车主掏了两千元后就不再露面。

  任、严夫妇多次找张玲玉,从开始的口头答应但就是不掏钱,到后来干脆不承认此事,使任、严夫妇很无奈也很受伤。

  2013年年底,任、严夫妇找到临清市司法局新华办事处司法所请求帮助。

  工作人员从手机的通话记录到医院的治疗情况一一了解,张玲玉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主动承担事后的一切责任,赔偿任、严夫妇医疗、营养和误工费共计两万一千元。

  自此,事故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持续半年多的纠纷短时间内得到解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搅拌机滚筒倾倒砸伤孩子

  建筑商和开发商都要赔偿

  张龙然(化名)居住的临清市某小区存在安全隐患。

  因为小区二期工程建设时没有采取措施,居住区和建设区没有建设隔离墙,建筑设备都存放在居住区楼后。

  2013年春节假期期间,张龙然之子到居住楼后建筑设备存放处玩耍,搅拌机滚筒倾倒,致孩子脚弓骨折断,后住院治疗。

  张龙然先找物业,物业公司称,建筑设备存放区不归他们管。他又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建筑设备是建筑商的,相互推卸责任。

  临清市司法局烟店司法所了解情况后,找到开发商和建筑商,首先对他们进行责任划分——因设备属建筑商所有,因而负有重要责任;开发商因监管不严,造成事故,也负有一定责任。

  责任划分清楚后,建筑商和开发商分别对张龙然赔偿14000元和6000元,事故双方化解了矛盾。

  事后,建筑商将设备妥善安放在建设区里,而开发商也在居住区后建设了隔离墙,避免了事故的再次发生。

  年幼孩子的父母相继死亡

  赔偿金纠纷一波接着一波

  2013年,小宇(化名)的父亲触电身亡。

  小宇的母亲和爷爷奶奶因死亡赔偿金问题闹得特别不愉快,后来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

  后来,小宇的母亲找了一个同居对象,把小宇交给他舅舅抚养。

  2013年8月,小宇的母亲和同居对象一起出了车祸,小宇的母亲被撞身亡。

  小宇的爷爷找到临清市司法局戴湾司法所,希望要回小宇的抚养权,还想要回小宇母亲的尸骨,然后和小宇的父亲并骨。

  不过,小宇的姥爷提出条件,要求小宇的爷爷拿6.6万元。

  经过戴湾司法所调解,小宇的抚养权归爷爷,小宇母亲的尸骨由小宇长到18岁后自行处理。

  2013年底,法院判决,肇事方给小宇母亲死亡赔偿金16万元。

  小宇的爷爷再次找到戴湾司法所,希望帮孩子多争取一些赔偿金。后经调解,死者亲属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小宇母亲的同居对象正在接受社区矫正,是因为小宇母亲死亡事故中他负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被判二年缓刑。

  当时法院判决他承担民事责任,小宇的姥爷放弃了这部分民事赔偿。

  不过,小宇的爷爷一直希望能够让他将这部分赔偿金给小宇,虽然这个矫正犯人也同意赔偿,但目前拿不出钱来,这事还在处理中。

  农民打工期间突发病死亡

  跨省调解家属获6万元赔偿

  40岁尹某是临清市尚店镇农民,去年秋天到河北省唐山市一家农场打工。

  下班后当晚突发急病,被紧急送往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尹某家属悲痛欲绝。

  尹某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个10岁,一个6岁,其家属受到打击经常精神恍惚。

  亲属一行6人从临清赶到唐山,找到该农场,要求赔偿。

  但农场方表示,死者是一个摘棉花、看棉花的短工,在放假当天晚上死在地里,并非在工作期间死亡,因此没有责任,不愿赔偿。

  尹某亲属遂找到临清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临清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连夜赶往唐山,进行跨省调解。

  到唐山后,调处中心工作人员马上同农场取得联系,经过6天的时间,9次与农场方的见面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农场方一次性补偿尹某亲属赡养费、抚养费6万元。■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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