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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启动“中国梦”文艺创作

发布:2014-1-2 11:41:3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1月1日,聊城晚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按照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的要求,从2013年12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启动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组织创作将用两年的时间。

  据了解,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体裁类别为长篇小说、诗歌、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样式;戏剧、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艺术样式。文艺创作从2013年12月开始,将用两年左右时间。文艺创作分两类,一类是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短小精悍的作品,可在2014年7月之前创作完成。一类是长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大、中型作品,可在2015年12月之前创作完成。

  按要求,2014年6月底,各部门、各市通过专家评选、群众推介、网络投票等方式,自行进行首批组织推介。各市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文联、作协按系统归口向省直各部门推荐优秀作品。在初选基础上,省直各部门单位于2014年7月底前向中央各对口部门单位推荐参评作品。2014年8月—9月,中央各部门按系统组织专家和群众,对各单位报送的首批短小精悍的作品进行集中评估筛选。2014年国庆节前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将配合中央主办单位对评估筛选出的首批短小精悍的优秀文艺作品分别进行推介和展示,协调安排作品的出版、播出、放映、演出和展出。2015年底,将继续组织开展大、中型作品的评估筛选和展示。

  (记者 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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