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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限期淘汰城区燃煤设备

发布:2013-12-16 13:53:3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连日来,我市雾霾消散,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天空呈现蔚蓝。为巩固前期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我市对城区内单位自备燃煤锅炉、三产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对我市禁燃区内自备的燃煤设备进行集中限期治理。要求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市工商银行古楼支行、东昌府区委、区水利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光岳宾馆和香江市场消防中队等9家单位的供热锅炉于2014年3月底前淘汰,改用集中供热,自2014年冬季取暖季节起,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不得使用自备取暖锅炉;东昌宾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二中、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贵和大酒店等12家单位的燃煤茶水炉于2013年12月30日前淘汰,改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同时,要求城区内所有燃煤设施,禁止直接燃用原煤、烟煤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太阳能、电、轻质油等清洁能源,逾期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设施。

  (见习记者 田纪康 通讯员 沈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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