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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食品常温存放 聊城市民购买还须谨慎

发布:2012-10-24 12:03:50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多数市民在购买带有包装的食品时,都会关注食品包装上的保质期,但是,对于需要的贮存条件,大多数市民却并不关注。10月23日,记者在聊城部分大型超市走访发现,一些外包装袋上明文规定要求在0℃至6℃环境下冷藏的火腿、酸奶等食品却被放在常温环境下销售。
    在柳园路某大型超市,记者发现一款原价卖7.9元一根的250克火腿肠促销价格卖到6.9元,一款合成火腿肠的价格原价2.5元,促销价格为2元。超市促销员告诉记者,这些火腿是因为将过保质期才进行促销的,在常温环境下已经放了几天了。
    而在振兴路另外一家超市,记者发现,进行促销的多个品牌的酸奶也是这种情况。
    聊城工商局食品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像火腿肠、酸奶等这些容易变质的食品,必须要严格按照食品包装上标明的保存条件进行保存,不按照要求保存,是不允许销售的。“脱离了食品规定的保存条件,食品的保质期会缩短,这个时候就不能拿包装上的保质期来做标准了。”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看存放环境是否符合外包装袋上的贮存条件,直接放在常温条件下促销的冷藏产品要谨慎购买。(李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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