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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身份证就可贷款?小心骗局

发布:2013-10-28 9:57:5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市民王先生反映,几天前他在某媒介看到一则广告,只要提供身份证就可办理贷款的信息。做生意缺钱的王先生动了心,他根据信息内容,电话联系了对方孙某并见面,孙某告诉王先生想贷多少就贷多少,手续简单。王先生便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孙某,并被告知20天左右就能办完。到了约定时间,王先生与孙某联系,孙某却一再拖延。随后,王先生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书,得知孙某用自己的身份证编造虚假信息办了信用卡,并透支7万元人民币。而此时,孙某已不知去向。

  王先生报案后,经东昌府经侦大队侦查发现,孙某所留信息均为虚假信息。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在此类诈骗案件中,嫌疑人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虚假广告,再利用非法中介成立投资咨询公司进行诈骗。嫌疑人往往谎称他们与银行存在特殊关系与门路,具有强大的“背景”,可提供大额贷款,在套取客户个人资料后,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申办信用卡。

  他们一般采取团伙作案,内部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并且制定所谓“客户手册”,以应对当事人的询问;工作地点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区高档写字楼集中地区,公司管理规范,具有一定伪装性。嫌疑人一般会选择在多个地点开设不同公司,“打一枪换个一个地方”,在诈骗得手后“金蝉脱壳”,同时转移地点继续实施犯罪。

  此类案件作案手法新颖、诱惑性强、欺骗性大、不了解银行业务及网络知识的群众很容易上当受骗,加之作案人的风险小、获利快,犯罪势头很容易蔓延。东昌府经侦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高度警惕,首先不要听信夸大不实的贷款广告、信息或短信,提防非正当渠道贷款“诈骗陷阱”;其次办理贷款业务最好亲自洽谈,并查看贷款公司的营业登记,核实贷款公司的合法性;第三,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脱离自己的控制范围,不要将自己的原始证件交予他人,防止不法分子钻空子,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记者 裴强 通讯员 冯振宇 刘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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