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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上停在路边砸夯机 法院判决摩托车主负主要责任

发布:2013-7-5 0:27:2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今年3月12日凌晨,张某骑着摩托车去上班。

    途中,由于光线较暗,结果张某撞在了路边停着的砸夯机上,砸夯机主刘某及时将张某送到医院抢救。

    张某出院后,一纸诉状将砸夯机主刘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刘某赔偿损失83175元。

    那么在这次事故中,到底谁应该负主要责任呢?

    事故   凌晨4点多,摩托车撞上砸夯机

    3月12日凌晨4点多,张某从东昌府区的侯营镇某村骑着摩托车到聊城上班,由于光线不是很好,摩托车骑得比较快,结果张某一分心撞到了路旁的砸夯机上,张某受伤,摩托车损坏。

    事后,张某被砸夯机主刘某送往聊城市某医院进行治疗,住院15天,花去36817.6元医疗费用。刘某除了开始替张某垫付了1000元的医药费后,再也没拿钱。

    张某出院后,将砸夯机刘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药费、治疗费、交通费、住院补助费等各项损失83175元。

    认定   摩托车主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法院受理后,首先对此案进行了庭前调解,在庭前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开庭进行了审理,并根据张某的申请,对张某的伤情进行了伤残鉴定等。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骑摩托车撞上砸夯机受伤是事实。原告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又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未能合理避让停在路旁边的砸夯机发生人伤车毁的交通事故,存在重大过失,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结果    刘某拿出20000元赔偿了张某

    砸夯机停在修路地段,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牌,对来回通行的车辆,特别是光线不明时通行的车辆存在着潜在危险,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责任分清后,法官替张某算了算,他最多能得到17000元的赔偿。法官从同情弱者的角度着想,多次做刘某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服,最后刘某同意拿出20000元赔偿张某。

    当张某从法官手中接过20000元的赔偿款后,张某主动伸出手同刘某握手,真诚表示感谢。

(记者 秦臻  通讯员 崔希珍 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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