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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今年定为15%

发布:2013-7-3 10:34:30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聊城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为22%,下线为6%。同时,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也不能增长工资。

    据悉,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均应纳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以2012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565元为基数。

    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由三条线构成,分别对应今年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最高、最低幅度的指导意见。其中基准线为15%,线即预警线为22%,下线为6%。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均应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保证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上涨不少于0.4%。

    垄断行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基准线,同时,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职工工资增长不得高于下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当年实发人均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

    生产经营一般、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低于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预计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各类企业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明确指出,企业应当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尤其是随着7月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订案,一定要体现同工同酬。

    对于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工资不应增长;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一线职工(除企业中层及中层以上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记者 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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