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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租房遭房东突然涨价 律师:超6个月需签订书面协议

发布:2013-6-24 17:26:07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我租的房子没签合同,房东几次三番涨价,这该怎么办?”6月22日上午,“聊城晚报记者进社区”活动现场,市民张先生来到律师咨询台前,表示他现在租房子住,当时与房东说好的最少租两年,并商量好了房租价格,但房东在此期间几次三番涨价,他想咨询这样是否合理。

    张先生介绍说,因为工作原因,他在单位附近租了一间平房,当时跟房东说好的是最少租两年,房租是每月600元。“我说签合同,但是房东说这是他们自己的房子,平时住不着才往外租的,让我放心住,没必要签合同。”张先生说,听到房东这样说,他也就没有再坚持。想到自己在这里住的时间不短,在入住之前,张先生还装饰了一下房间。

    然而让张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一年后房东突然找到他,表示房租每月要涨100元钱。张先生听了有些生气,但是想到现在物价都上涨了,房租涨点儿也是应该的,于是没有多说就答应了。半年后房东又再次找到他,表示房租还要继续上涨。张先生说,他收拾这间房子费了不少心思,从心里来说并不想离开,但是房东的不守信用却又让他非常恼火,希望律师帮他支招,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

    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乐章表示,《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租赁超过6个月需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租赁双方发生争议。“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不管租赁期是多久,均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也可以随时退房。不定期租赁对双方的权利,法律不予保护。”李乐章说,在这件事情中,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对承租人是比较不利的,因为不好举证房东在租赁期内涨价是否违反双方规定,因此承租人或者接受房东涨价的事实,或者选择解除租赁关系。

(记者 马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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