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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试水新农合大病保险

发布:2012-11-13 16:44:3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通过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参合农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切实减轻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201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资金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据了解,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20类重大疾病将优先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具体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根据规定,2013年购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王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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