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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2-10-31 12:01:1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的发行工作,不断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加快生态型强市名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的发行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予以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门要大力支持,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出版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2013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订阅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订阅范围的规定,根据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增长以及社会各界阅读需求不断增加等新情况,调整核定2013年度的发行数量,确保稳定增长。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的发行范围分别如下: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党的各级机关、城镇党支部、农村乡一级党委,政府各级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及所属单位,大中专院校及所属系(院、室),城镇中小学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公安、工商、税务系统的基层所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单位的基层党支部,都应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解放军、武警部队团职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铁路、电信、邮政、银行、保险、证券交易所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订阅、摆放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供读者阅读。
    《大众日报》:全市各级党委及其所属的党总支、支部,各级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及其所属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其所属系(院、室),中小学校,公安、工商、税务系统的基层所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解放军及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的单位,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企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农村的行政村。城乡公共场所和铁路、公路、电信部门及较大的宾馆、酒店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都要订阅一定数量的《大众日报》,供读者阅读。
    《支部生活》杂志: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中的党支部、党小组及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
    《聊城日报》:全市各级党委及其所属党总支、支部,各级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及其所属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其所属系(院、室),中小学校,公安、工商、税务系统的基层所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解放军及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的单位,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农村的行政村。市直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科室,要带头订阅《聊城日报》。城乡公共场所和铁路、公路、电信部门及较大的宾馆、酒店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都要订阅一定数量的《聊城日报》,供读者阅读。
    市直部门、市直企业及其县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实行垂直管理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党委宣传部门,根据本系统组织机构、党支部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数量,确定《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的订阅数量,并逐级做好计划落实和统计汇总工作。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要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的订阅工作作为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确保订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的订阅工作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重点党报党刊的实际发行数量与订阅要求相差较大的地方和系统、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发行数量的落实。

    三、严肃订阅纪律,拓宽征订渠道,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乡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是用来订阅指导工作的党报党刊的,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等中央、省和市级党报党刊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其他重点报刊。凡未按规定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单位,一律不准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不得用公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财政、新闻出版及邮政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纠正报刊征订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对违反规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查处。
    各地要积极推广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的做法,积极探索实施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党报党刊订阅经费,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继续拨付一定比例的党费,用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贫困地区的乡镇、村组、中小学校、企业的党组织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要认真学习借鉴中央财政向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赠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推广这一做法,并将赠报赠刊工作与农家书屋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捐赠给贫困地区。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聊城日报》。
   

    四、提升宣传质量,创新发行模式,扩大有效覆盖
    作为市内党报,《聊城日报》要坚持党性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贯彻“三贴近”方针,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努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不断提高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要继续探索党报党刊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存量靠动员、增量靠市场的要求。继续坚持和推广“集订分送”、“代收代订”、“私订公助”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按照有关要求,市级邮政报刊亭、新华书店要设立《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特约销售点,配挂显著标识,在醒目位置摆放和销售。邮政企业和新华书店要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零售网点,逐步覆盖到县一级邮政报刊亭和新华书店。支持《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建设,提高党报党刊阅读、利用率,扩大对基层读者的有效覆盖面。要积极探索党报党刊发行的新模式,整合发行资源,完善营销网络,提高投递时效,拓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党报党刊的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
    要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市委将派出督查组,对党报党刊发行进度、报刊订阅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报党刊发行进度快、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进度缓慢、年底仍不能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责成向市委写出报告。
    《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行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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