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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区多住宅小区捆绑收费 业主呼“不公平”

发布:2012-10-29 19:55:35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眼看着供暖日期日益临近,位于昌润南路城市主人小区居民的心里越发焦急起来。“物业费和取暖费本是两回事,但物业公司硬要捆绑收费,如果不同时缴纳物业费,对方根本不收取暖费。”小区业主杨女士认为,这种收费方式非常不合理。而除了该小区外,新世纪花园小区、阿尔卡迪亚小区(一期)也存在这种现象。

有一种现象
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就不收取暖费

    “不交物业费就不能交取暖费,这合理吗?我们小区现在就是这样。”近几日,本报问暖热线连续接到昌润南路城市主人小区居民的咨询电话,反映该小区捆绑收费的问题。
    据了解,物业公司张贴在小区内的采暖交费通知表明,今冬,居民取暖费用为23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不过在该通知的后面还有一条:“我公司同时收取2013年上半年的物业费,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小区居民反映说,该小区的物业费是0.7元/平方米,可物业公司平时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并不很及时。有些居民不交物业费是因为实在不满意物业的服务。
    记者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采访时,现场有不少居民在讨论为何要把两项费用捆绑收取。“我们都想交取暖费,但是现在物业不给开单据。我们平时又不少交物业费,为什么要提前这么长时间缴纳明年的物业费呢?”一位居民表示,物业公司的做法很不合理,但业主又没办法解决,为了能顺利供暖只能忍气吞声。
    除此之外,阿尔卡迪亚小区(一期)的业主也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该小区业主李女士表示,供暖季快要来了,最近,她准备到物业公司交纳取暖费时,被告知需要先交纳物业费,否则就不收取暖费。
    记者了解到,东昌路新世纪花园小区的业主也遇到此类情况。

有一种说法
物业费取暖费
捆绑收取迫不得已

    说起捆绑收费的事情,城市主人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同时收取这两项费用也是无奈之举。收取物业费主要是用于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是为了更好地为小区业主服务,可是现在还有很多业主连去年的物业费都没有交纳,“我们总不能扛着干粮来这里干活吧”。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以前都是提前收取半年的物业费,这次正好赶上收取2013年上半年的物业费,“所以,还请业主能够体谅”。
    阿尔卡迪亚小区(一期)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如此收费只是照章执行。

有一种建议
业主可直接
将取暖费交与供热企业

    采访中,拒交物业费的居民大都是有原因的。而多数物业公司则表示,收取物业费有难度,捆绑之后确实能收上来一部分物业费。物业与业主似乎各自都有理由,可是,捆绑收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具体要看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此外,如果市民感觉预交物业费不合理,可以向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他们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果物业公司的做法确实不合理,他们将责令其限期改正。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捆绑收费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物业费是物业费,取暖费是取暖费,二者不能捆在一起收。但建议物业与业主最好采取协商的方式,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途径来解决问题。
     对此,聊城万航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表示,物业公司这种捆绑收费的方式不合法。物业合同不同于供热合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其只是代收取暖费,没有权利擅自停暖。如果物业公司坚持不收取暖费,业主可以向供热单位直接交纳取暖费,也可以采取“提存”的方式,即把费用提交给有关公证部门,同样可以视为履行了取暖交费合同。(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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