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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地热井供暖:居民取暖用热每使用平方米20元

发布:2012-10-19 8:30:1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随着供暖季的到来,供暖问题备受关注。
    自开通之日起,有不少市民致电本报问暖热线8510000反映地热井集中供暖收费的问题。“今年地热井供暖怎么收费?地热井与集中供暖混合供暖的又该怎么收费?”市民杨先生称,由于去年城区上调了集中供暖价格,未上调地热井供暖价格,所以导致去年有部分利用地热井供暖的小区出现私自涨价的情况。杨先生说,今年又到了集中收取供暖费的时间,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明确地热井集中供暖的收费标准,以免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1月份,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市城区地热井集中供热价格的函》,该函件中已明确规定,居民取暖用热,每使用平方米20元;经营、办公用热,每使用平方米23元,层高超过3米部分,其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
    另外,取暖期为120天,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
    据介绍,我市之所以出台这份函,是由于2009年出台的《关于对市区地热井集中供热临时价格的批复》已于去年10月31日废止,在新价格规定出台之前出现了政策空白区,收费没有了依据,所以不少地热井供暖企业私自涨价引起了采暖户的不满。
    这名工作人员称,截至目前,我市各地热井供暖企业没有向物价局提出涨价申请,在没有新的价格标准出台前,城区地热集中供热价格仍维持去年的标准,供暖企业不得随意涨价。
    此外,业主已经缴纳了取暖费的,高出部分要退还采暖户。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每使用平方米20元的价格规定仅仅适用于完全使用地热井供热的小区,有的小区采用的是地热井和集中供暖混合供热的方式,供热成本难以核算,出现这样的纠纷时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岳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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