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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B本被扣3分要参加3小时安全学习?

发布:2012-9-19 15:59:37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自己持有B本,因为一次交通违法行为被扣掉3分;交通违法罚款交上后,不料还被要求参加3个小时的安全学习。近日,热心读者孙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反映了自己的烦心事。
    据孙先生反映,最近因为一次超速违法行为,他被扣了3分;交纳罚款后,我市交警部门要求他参加3个小时的安全学习。对此,孙先生有些不解:原来是扣完12分才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怎么如今才扣了3分就被要求学习呢?
    对于孙先生的疑问,我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公安部公交管[2012]77号文《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77号文),孙先生确实需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最新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凡持有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每年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驾驶证年审业务。在年审过程中,持有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有违法记分记录的或期满换证的驾驶人,凭单位、学校出具的《教育培训证明》或《交通安全教育证明》,或本人提交的《交通安全文明自学承诺书》,到所在辖区交警大队、中队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此外,参加审验的驾驶人仍需每两年提交一次体检证明。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规定,记分情况不同,学习要求也不一样。
    具体为:年度内有5分以下违法记分记录的,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记满6分、11分以下的,接受不少于半天的交通安全学习;记满12分的,当场扣留驾驶证,并责令其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学习。
    由此可见,孙先生此次参加3个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符合最新规定。(张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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