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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儿童福利院每月定期对外开放两天

发布:2012-9-13 11:40:39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想去市儿童福利院奉献爱心的市民注意啦,为了不打乱孩子们的正常作息时间,即日起,市儿童福利院定期对外开放,每月开放两天。
    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具体开放时间定为每月上旬第一周的星期五,以及每月下旬第一周的星期六。此外,每年儿童节、国庆节、春节期间,也对外开放,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前来看望孩子,奉献爱心,其余时间尽量不要打扰。
    市儿童福利院位于柳园北路东侧,高速公路以南、聊城市财校西邻,是我市首家专门的儿童福利院。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1460平方米,收养床位300张,建有儿童生活、医疗康复、后勤保障等楼房及部分附属设施用房。
    据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邵卫军介绍,目前,入住孤残儿童有100余名,最小的只有几个月,就生活用品来看,奶粉、尿不湿消耗量很大,一些学龄儿童对于学习用品的需求也比较多,希望社会爱心人士能为孩子们提供这方面的资助,考虑到卫生安全问题,望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用品。(王文文)

    ■延伸阅读

    孩子情况不同 入住福利院需办手续不同

    据市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以往的经验,有时候,一些无人照料的儿童直接被放置在福利院门口,这种做法不利于对孩子下一步养育工作的开展。根据《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试行)》规定,弃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公安打拐解救儿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弃婴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要按照发现弃婴→报案→查体治疗→入住→公告→养育的流程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弃婴后,应立即报案,会同公安部门将弃婴送往定点医院查体和救治,由公安部门查找弃婴父母。对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由公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经定点医院查体治疗出院后,儿童福利院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入住→养育的流程办理。申请人需要提交反映儿童父母情况的证明材料,入住福利机构的申请,需与福利机构签订养育协议,并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核。
    公安打拐解救儿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儿童入住市级儿童福利院,应按照申请→受理→审批→入住→养育的流程办理。相关部门需要提交打拐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的证明,或救助管理机构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儿童被解救相关描述材料;DNA证明;入住儿童福利院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入住的,儿童福利院为儿童办理入院手续。 
(王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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