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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岳楼建造者陈镛的官职是怎样误传的
老默 发表于:2012-1-6 9:15:58
光岳楼建造者陈镛的官职是怎样误传的
  按语:1996年,我续修族谱,因先祖是平山卫籍,想查查平山卫的情况。查阅了新出版的几本地方史志,满足不了要求,便想买一套明史,书店没有单套的明史,就用一个月的退休金买了一套二十五史。在明史中发现了地方史对平山、东昌两卫设置时间和陈镛官职记述的错误,又在家族中发现保存的清代圣旨,即写了《地方史的两个误述》和《我市发现清代圣旨》两文携去贵报社,董主编看了说,后一篇发了,前一篇涉及书很多,咱处也没法核对,再说都是领导作序……退还我。在回家的路上经地委对面的社科联,我想这里应当管这事,即到写《聊城百科全书》编辑部的房间去问,在此结识了张秀贵、姚绪智、刘全来三位主席,他们说现在正需要这种材料,称赞都是第一手材料,非常珍贵。当即决定,将稿复印转历史卷主编汪庆峰同志,并说将所有历史卷稿件都交我看,就此参与了历史卷的编辑。几天后庆峰同志找来我家,说此观点,两位历史卷的顾问,岳玉玺同意,陈昆麟提出些疑问,我们先后争论三次得到认同,百科全书有关词条都照此修改。我觉得光岳楼管理处更应知道这事,即将情况向魏聊主任通报,他亲来取走材料,表示感谢。从此满以为这问题已经解决。

  但在去年12月,《聊城宣传》郑方云主编邀我为他们写篇稿,并给我一本新印的第六期。看了其中《解读光岳楼》,不禁感到愕然。随写了一篇《絮语平山卫、东昌卫和六个陈镛》发去,大概她觉得不宜立即刊登争论意见,要我再写一篇,那篇以后再说。即写了《七贤祠内十贤人》,于今年一、二期分上、下刊登。那篇“絮”稿无音信。前几天又见新闻网登录高文秀同志《聊城古城墙和城门》一文,仍称“明洪武五年(1372),东昌卫指挥佥事陈镛改土城为砖城。”颇感忧虑,纠正一个历史的错误记述这么难啊!为了避免这一错误记述继续辗转流传,误导后人,特写此稿。不当之处,敬望指正。

刘洪山 2011.10.11.
光岳楼建造者陈镛的官职是怎样误传的
     ——兼考平山、东昌二卫的设置时间刘洪山

  改革开放,中国大陆进入盛世,盛世修史,我市一部部不同类型不同侧重面的文史书刊相继问世。其中一些热点问题出现了不同记述,引起一些争议;也有一些阐述各自观点的讨论文章见诸杂志、报端。比如作为聊城象征和荣耀的光岳楼,她的建造者是甚么身份甚么官职?有的说是“明洪武五年(1372),东昌卫指挥佥事陈镛改土城为砖城”;“东昌卫守御指挥佥事出于军事需要……”①。有的说他奉命“率其部留戍东昌,主持东昌地区军务……授之以侯爵是当之无愧的”②。再如,平山、东昌二卫何时设置等等也是讨论的话题,有的说“1368年(洪武元年)明将常遇春攻占东昌,同年于东昌设平山、东昌两卫”;“1368年(洪武元年)明将常遇春率军破东昌……遂设平山、东昌两卫”;或“洪武年间境内设东昌、平山两卫”③……还有陈镛是对光岳楼维修,不是建造等等阐述。其实,这些本来是很清楚的事,却因旧志一字之差酿成了数百年的误传,至今仍纷扰着人们的认同。其原因:一是编旧史的先人,臆想的错误断定和前后记述矛盾的疏忽,使误述辗转流传,造成后来的混乱;二是,长期以来古籍载体大都失传,有的只幸存孤本,珍藏外地大图书馆,一般人根本没法见到;三是,倘有机会一读这些珍本,大概也是“按图索骥”式的只索其需,而来不及详阅全书,摘记了错误记述,漏掉了正确的记述。
  笔者有幸赶上文化复兴发展的时代,先是借助影印、复印,后是光盘、网络技术的信息传播,又得聊大图书馆的地利,读到一些珍稀史籍,现据有关记载做些考证共同探讨这些问题,以还历史的原貌。 
  错记的原因大致有五:
  一、旧志记述光岳楼史时的一字之差,铸成了陈镛官职误传

  现今见到的最早记述陈镛官职的史书是洪武帝驾崩后编修的原只存于皇宫里的手写本《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下简称《太祖实录》),其中记曰:洪武十五年(1382)八月 “癸巳(朝廷)遣使敕平山卫指挥使司曰:‘近东昌府奏言:平山卫遣军三百余人历郡县追逮军,后凡民家养子、赘婿,悉被拘系。夫朝廷军伍之制:有应补者,当明移文取之。今不上禀朝廷,而妄自遣军,遍扰吾民,可谓无法矣。’敕至,其指挥陈镛率幕官亲至京,具陈其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1年影印本〖下同〗,卷一四七,第2319页)。所说“追逮军”,因当时军制是卫所士兵一人从军,世代为军,病老要顶替,丧亡要补充,逃跑要勾取(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全史·中国明代军事史》第4页)。
  又,洪武十七年(1384)十月,“……升平山卫指挥佥事陈镛为浙江都指挥佥事”(《太祖实录》卷一六六,第2550页)(附图一)。
  再就是嘉靖十二年(1533)编修的《山东通志》(简称嘉靖版),卷二一“宫室”中的记载:光岳楼“国朝洪武初,指挥陈镛修”;卷二六“名宦志”记述:陈镛,“洪武初,为东昌守御指挥佥事……又作光岳楼”(附图二)。
  最早的史书明白的记载了陈镛是平山卫指挥、指挥佥事;光岳楼是“洪武初”,“指挥”或“东昌守御指挥佥事”陈镛所作、所修。
  上述记载的陈镛官职似有矛盾,《太祖实录》前记为“指挥陈镛率幕官亲至京”。向朝廷述职,理应正职指挥亲往;可是,二年后,又成了“升平山卫指挥佥事陈镛……”大概是因前述过错,降指挥陈镛为卫指挥佥事,此时又以“佥事”复升为与指挥同品级的都指挥佥事调浙江任职。或者建城、建楼时是“指挥佥事”,竣工后升为“指挥”,又降为“佥事”。所以“实录”、“通志”也记其为“指挥”,也记其为“指挥佥事”。
  可是到了乾隆四十二年编修的《东昌府志》(简称乾隆版)卷十八“古迹二”中,就成了:“楼在城中央,洪武七年东昌卫指挥佥事陈镛以修城余木建”。在这里将“东昌守御”变成“东昌卫”。其原因,或许此时已距平山卫并入东昌卫89年,平山卫已被人们遗忘,就臆断“东昌守御指挥佥事”是当然的“东昌卫指挥佥事”。从此之后,文史文字都照此转述。
  如嘉庆十三年编修的《东昌府志》(简称嘉庆版)卷四十四“古迹·台沼”,民国二十二年“署理聊城县县长交河孙桐峰撰文”的《重修光岳楼记》全如此照抄,完全相同。新出版的志书也都谓:“东昌卫指挥佥事陈镛……用筑城余木修建”。
  志书记述光岳楼洪武初建造,有的记为“修”、有的记为“作”,已是明明白白。但是嘉靖版《山东通志·宫室》中,又有“创始莫考”,因此“修”字又引起人的怀疑,认为“修”是修缮、维修不是“创建”,也否定了“作”楼。不妨我们查考一下“修”字,它的含义并不是只有“修缮、维修”,也有“兴建、建筑”和“修建、建造”之义,如“修水库、修公路”(《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684页);“修铁路”(《汉语大字典》,四川、湖北辞书出版社、缩印本1996年版第159页);再如《武王伐纣平话》卷上:“朕欲于宫内修台一所……下修千间屋宇”;再如《七国春秋平话》卷上:“帝从奏,令人修凌烟阁”(《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缩印本1997年版第581页)。
  再从古楼上的碑记看,从明朝至今幸存的维修记事碑有八块,所题碑记:成化二十二年冠以《重修东昌楼记》,嘉靖十二年冠以《重修光岳楼记》,顺治五年为《重修东昌府城并光岳楼记》,乾隆二十一年为《重修光岳楼记》,道光二十八年为《重修东昌光岳楼记》,光绪三十三年、民国二十二年和一九八六年都为《重修光岳楼记》,这些维修,碑文写的全是“重修”,一次也没有把维修写成“修”。所以,这里的“修”就是创建、建造。
  至于“创始莫考”,也可能指的是没有具体记载当时建造的文字可考。在同一志书中又有“洪武七年……以修城余木建”,“国朝洪武初,指挥陈镛修”,“洪武初……又作光岳楼”,这已是对“创始莫考”的否定。
  二、旧志在同一书内记述建城的陈镛和“名宦”中记述的陈镛史,明确记载为“平山卫指挥佥事”,而在记述光岳楼建造者时,就成了“东昌卫指挥佥事”,前后记述自相矛盾。当时如能及时鉴别纠正,误述也不致于流传如此长久
  在明清两代志书的“城池”和“名宦”章节中,陈镛官职记载实质上并没矛盾。如嘉靖版《山东通志》“名宦”中,清楚记载陈镛“为东昌守御指挥佥事”;万历版《东昌府志》卷三“城池”记曰:“洪武五年守御指挥陈镛陶甓甃焉……”;卷十八“名宦志”记曰:“陈镛,洪武初间为平山卫指挥佥事……”乾隆版《东昌府志》卷十一“城池”记载“洪武五年守御指挥陈镛陶甓甃焉……”;卷三十三“宦迹一”载:“陈镛,洪武初为平山卫指挥佥事,东昌旧土城镛始甃以砖石……建平山卫及光岳楼”;嘉庆版《东昌府志》卷五“城池”和卷二十“名宦”的记载,与乾隆版府志完全相同。
上述史书,在“宦迹”、“名宦”都肯定陈镛是“平山卫指挥佥事”,建“城池”记载是“守御指挥”或“守御指挥佥事”,因当时只有一个卫,卫的名称是可以省略的。
  而在前述乾隆后的志书“古迹”、“宫室”记载建光岳楼时,陈镛就变成“东昌卫指挥佥事”,形成了同一书内自相矛盾。人们阅读时,大约又只注意了“光岳楼”而忽略了“城池”、“名宦”对陈镛的记载。遗憾的是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如早些发现,也早就得到纠正。
  三、两卫设置时间的错误记述也为陈镛官职错误记述的传播提供了“依托”
  两卫的设置时间新编地方志书大都记载为洪武初年同时设立,这些记述未见于旧史籍,不知根据何处?但人们大都认为最新最权威的史书集结了历代研究成果,最可靠。东昌卫既设于明初,陈镛是它的指挥佥事,就无须怀疑了,因此这一错误记述被广泛引用到后来各报刊书籍。
  其实两卫的设置时间史籍上也是记得明明白白的:
  《明史·兵志二》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卫所,左军都督府山东都指挥使司所辖十一卫,其中只有平山卫,没有东昌卫。“后多所更改”,在后部分记述中,记有前军都督府节制的湖广都司所辖武昌左、右、中护卫,左改济宁卫又改东昌卫……这说明洪武二十六年以前无东昌卫;何时武昌左护卫改东昌卫?在《兵志》里未记载。
  万历版《东昌府志·兵戎》记述:“平山卫在府治东南,洪武年间建,守府城池”;“东昌卫……宣德年间湖广武昌卫调属山东都司”。这里简略记载了两卫的设置时间。
  这两卫确切的设置在何年?《太祖实录》提供了平山卫的设置依据。其卷六六记载,“洪武四年(1371)……六月甲辰,置彭城、济州、济阳三卫于北平,平山卫于山东”(附图三)。万历本《东昌府志》载:“平山在府城中,平山卫以此得名”。这就清楚地知道平山卫是在洪武四年六月决定设置、依据东昌城内古有平山而定名的。
  那武昌左护卫甚么原因,何时改设为东昌卫的呢?原来明代的卫分京卫、外卫、护卫、仪卫等。据《明史·职官志·王府护卫》记述,护卫制是洪武五年所定,每个亲王府设三个护卫指挥使司,每卫设左、右、前、后、中五个千户所,非常护卫王邸。武昌三护卫是楚王府的护卫。“楚昭王桢,太祖第六子……洪武三年封楚王,十四年就藩武昌……永乐二十二年薨。子庄王孟烷嗣,敬慎好学。宣德中,平江伯陈瑄密奏:‘湖广,东南大藩,襟带湖湘,控引蛮越,人民蕃庶,商贾辐聚。楚设三护卫,自始封至今,生齿日繁,兵强国富,(为防)小人行险或生异心,请选其精锐,以转漕为名,俟至京师,因而留之,可无后患。’帝曰:‘楚无过,不可!’孟烷闻之,惧,宣德五年(1430)上书请纳两卫,自留其一,帝劳而听之”(《明史·诸王传·楚王》)。
  据此,东昌卫是宣德五年决定将武昌左护卫改设在东昌的。
  这两卫实际设置完成时间,嘉靖版《山东通志》卷十一“兵防”做了记述:“平山卫在东昌府治东,洪武五年建”;“东昌卫在府治南,原系湖广武昌护卫,宣德六年调东昌府,改名东昌卫”。
根据前述各卫的不同性质,武昌护卫改东昌卫后,即由护卫改为外卫了,全称是东昌卫指挥使司。《明史·兵志二》记述“一郡者设所,连郡数府及军事要地设卫。卫辖五个千户所,千户所辖十个百户所……大率五千六百人”。东昌地处两京要津之军事要地,一府即设了两卫。
  这样就知道东昌卫比平山卫晚设59年,如果平山、东昌两卫的设置时间能正确记述,想来建楼的陈镛官职“误为东昌卫”也会早就被发现纠正了。
  至于乾隆版及以后的“府志”记载的错误和自相矛盾,不能不说是先人修史时的臆断和疏忽。古代方志是集体编撰,它的词句并非是字字精当句句无懈可击的经典。除上述错误外,再如明版《东昌府志》城区图,标明平山卫设在楼东大街西首路北,东昌卫设在南门里路西考院街东头路北,府治设在道署西街西部路北,如本文前述《山东通志》的记载却是“平山卫在东昌府治东”,“东昌卫在府治南”,与实际相差甚远,只是个大体方向。旧地方志中特别是“方域”关于乡村名字的记述,用错字的比例更大。因此,如对地方史文字过于推敲、过于解析、过于牵强,治学态度认真不苟虽可嘉,但也有似迂之嫌,也易得出错误结论。一般古书也像我们如今编书一样错误、不足总是难免的,遗憾总是有的。
  现在虽然知道省志、府志都明确记载古城于“洪武五年(1372)陈镛修建”,似乎已不容置疑,但还有一个重大疑点也不容忽视,就是《明实录》清楚记载景泰三年(1452)正月“甲戌,修山东东昌府城”(《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废帝郕戾王附录》卷二一二、第4583页,见图四),这时距洪武五年80年,如是维修,能坏这么快吗?维修城墙还用朝廷批准吗?从史料看,修建城池等应是经朝廷批准的,在此二年前,也就是景泰元年六月“甲午,敕平江伯陈豫、副都御史孙曰良、洪英……敕至尔英等并三司堂上正官即亲临清会同尔豫等趁此虏寇声势稍缓之时,量起倩居民人等,筑城”(上书卷一九三、第4054页)。这一记载与康熙十三年版《临清州志》记载筑城相符。在现今认定的东昌建城期间,洪武六年十一月“辛丑,礼部奏:颛顼帝陵在东昌府聊城县,庙貌不存,止设坛以祭,请待岁丰民裕官为立庙,从之”(《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八六、第1523页)。而建东昌府城“实录”怎么没有记载呢?但是“洪武五年陈镛修建”东昌古城的历史既有省府志的记载,在没发现更多的史料、更多的确凿证据之前,还是不能轻易否定的。我殷切寄望有志同仁进一步发掘更多、更确凿的史料,使“景泰三年修城”有个合理的结论或解释。
  四、“守御”应是陈镛的职责和任务,不是官职
  旧志载陈镛为“东昌守御指挥佥事”。万历版“府志”载明,平山卫的任务中有“守府城池”。平山卫的官员“设指挥三员(正三品—《明史·职官志》,下同)、指挥同知七员(从三品)、指挥佥事十二员(正四品)、署指挥佥事四员……”我们已知,洪武四年建卫、五年建城、七年建楼,都是设卫以后的事。所以他就是平山卫守御东昌的指挥佥事,这是确切具体的称谓。
  陈镛因建城、建楼等功绩被列入《东昌府志·名宦志》,是当时职位比他高或相当的二十多位同僚中唯一得此殊荣者;是自明朝建立至府志成书232年以来的三位地方名宦之一,可见人们对他的尊敬。说他“在镇十二年,军民安乐”,是出于对他功绩的称颂,隐讳了他“无法扰民”那一历史。
综上所述,陈镛官职应是:平山卫指挥佥事——指挥——指挥佥事——浙江都指挥佥事。指挥佥事是卫的第三级官员,第三级官员守御、建设府城,那第一、二级官员都干什么去了?原来明初东昌军政管辖范围很广,除东昌府所辖濮州等三州十五县外,军士还要垦荒种田,同时还要镇抚很多地方。
  据《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元年七月丁酉,“大将军徐达檄都督同知张兴祖、平章韩政、都督副使孙兴祖、指挥高显等,将(率)益都、徐州、济宁之师会于东昌”(《太祖实录》卷三二,第575页)。
  闰七月癸丑,平章韩政、都督副使孙兴祖俱会师临清,于是大将军徐达率马步舟师北上。命韩政守东昌,并镇抚临清”(《太祖实录》卷三三,第592——593页)。
  八月甲戌,“大将军徐达遣人诣东昌,令平章韩政分兵守广平(元朝广平路,明改广平府,治永年,辖境相当今河北鸡泽、永年、磁县、邯郸、曲周、武安、成安、肥乡、广平等县市——笔者注)”。乙卯,“遣人诣东昌,诣平章韩政分兵守陵州(今陵县一带)”(《 太祖实录》卷三四,第602、616页)。
  韩政,河南睢州人,洪武元年授荣禄大夫,山东行省平章政事,驻东昌,二年封东平侯。十一年卒,追封郓国公(参见《 太祖实录》卷一一七,第1914页)。
  四方这么多的镇守防御任务,留个三级官员守御建设驻地就足够了。
  同一时期几位同名的陈镛造成某些误会

  在读史时,同时还发现一些陈镛的记述:
  《明通鉴》中册《明通鉴纪》卷九记述:洪武二十一年(1388),朝廷命永昌侯兰玉为征虏大将军率师进军捕鱼儿海,征剿元北逃势力。“四月师出大宁,至庆州,侦知当时元君特古斯在捕鱼儿海,间道兼程进”,“丙辰夜,至捕鱼儿南海,侦知敌营尚在海东北八十余里,玉令前锋疾驰薄其营。元君谓明军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设防。又大风扬沙昼晦,军行(元君)无所觉,猝至,大惊,元太尉仓卒拒战,被斩于阵前。众惧而降,仅特古斯与太子等数十骑遁去,俘其次子、妃、主官属等七万多人”(岳麓书社,一九九八年版第336页),特古斯逃到土拉河,被部将缢死,元朝彻底灭亡。

  《太祖实录》记载:这年八月“丁卯,征虏大将军、永昌侯兰玉等还朝……于是论功行赏:赐左副将军、延安侯胜宗,右副将军、武定侯郭英……指挥同知陈镛等十一人白金各250两,鈔100锭,文绮5匹……”(卷一九三,第2899页)。笔者曾认为建楼的陈镛又参加了捕鱼儿海征战。
  (二)《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十月,“丙申(升)杨镛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布政使……陈镛、闻人善庆为福建按察司副使(官阶四品)”(卷二三○,第3360页)。按察司副使即按察司最高长官,与佥事分司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分巡道、巡海道等。笔者曾认为建楼的陈镛从浙江又升为福建按察司副使。
  (三)《宣宗实录》中,有宣德二年(1427)陈镛参加交阯战事的记录。交阯为安南的古称,明初袭元制向朝廷进贡称臣,后发生政变,权臣篡位,反叛朝廷,朝廷兴师问罪。这年“九月乙未,总兵官、安远侯柳升等师至交阯”,官兵经处,缘途据险,列栅拒守,官兵连破之,直抵镇夷关。“礼部郎中史安、主事陈镛言于病中的参赞军事、尚书李庆(时庆与保定伯、副总兵梁铭皆病甚):‘观主将,辞色皆骄,骄者兵家所忌,况逆贼谲诈或示弱以诱我。且玺书惇惇戒谕,当防贼设伏,安危之机也,公须力疾言之’。庆强起,与升力言,升诺之,然犹不戒严”。都事潘禋亦劝升持重,升不为意。进至倒马坡,渡桥,桥遂塌,伏兵四起,升陷泥淖,中镖死。铭、庆病卒。左军都督崔聚率兵至,聚被执,劝降不屈,被处死。“官兵或死、或奔散归,竟无降者。郎中史安、主事陈镛、李东昉等是日皆死”,禋亦战死(《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三一,第798—799页)。另《明通鉴纪》卷一九、《明史·列传·柳升》都有类似记述。
  据《明史》卷一五四和《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一二六所录《明外史》,及《明伦汇编·官常典》卷七三八所录《南昌郡乘》等诸史记载,“镛,字叔振,钱塘人,由庶吉士授主事”,“宣德二年交阯复叛,兵部尚书李庆参军事,诏择部曹贤能随师入交阯”。陈死后,“庐陵杨士奇表其墓”,“称其清介端确,表里一出于正”。笔者也曾认为建楼的陈镛牺牲在交阯战争。
  (四)《太祖实录》中有:洪武十四年四月,“故临江侯陈德之子镛,袭封临江侯”(《太祖实录》卷一三七、第2167页);洪武十六年九月,“癸亥,命申国公邓镇为征南副将军,临江侯陈镛、济宁侯顾敬为左右副将军率兵……”(上书卷一六五、第2430页);洪武二十年五月,“临江侯陈镛从征纳哈出没于军,镛,故临江侯陈德之子也。大将军异道相失,遂陷虏死之”(上书卷一八二、第2748页)。
  嘉庆本《东昌府志》卷之十一“建置志·城池”中收录的李廷相《重修东昌府城记略》称:“洪武七年壬子,守御指挥陈侯镛始甃以砖石”。有同仁认为建楼的“陈侯镛”就是上述“临江侯陈镛”。
报刊曾几次载文认为冠县辛集乡洼陈村有陈氏墓地,其“墓碑志文”有陈镛是“东昌卫指挥佥事”……认为光岳楼建造者陈镛是冠县辛集乡洼陈村人。

  上述五处有关陈镛的记述都不是记的建古楼的陈镛。因为:
  进军捕鱼儿海的陈镛是(卫)指挥同知,已升为都指挥佥事的陈镛不可能再降为指挥同知随军征战。
  福建按察司副使是四品官,已是正三品的都指挥佥事,不可能倒“升”为四品按察副使。
  交阯战争距东昌建城相隔五十年,如果建楼的陈镛在聊任职时是三十岁左右,此时已是八十岁左右的老人,不可能再随军出征;再是庶吉士是由进士充任,出身经历都不对;另据《立斎闲录》一书,在交阯战死的陈镛当时年四十三岁,那么建古楼时他还未出生。
  临江侯陈镛,其父“陈德,洪武十一年卒,追封杞国公,谥定襄。子镛袭封。十六年为征南左副将军”,九月“讨龙泉等县山寇”(《明史·列传·陈德》)。洪武十一年、十六年建楼的陈镛还在平山卫任指挥佥事,不可能去“征南”、“讨寇”。

  而“侯”字的解释除“侯爵”之意外,还有多种含义,不妨也做些查考。“辞书”中说:侯,“古时士大夫之间的尊称,犹‘君’”(《辞海》同上版708页、《辞源》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0215页);“古时对士大夫的尊称”(《汉语大词典》同上版606页);“士大夫之间的一种尊称”(《汉语大字典》同上版168页)。
  再是,有侯爵的人都称爵名,如诸葛亮是武乡侯称“武侯”;张良称“留侯”等,不称“诸侯”、“张侯”等。临江侯陈镛应称“临侯”而不是“陈侯”。
  李廷相所撰《重修东昌古城记略》称建楼的陈镛为“陈侯镛”,同一碑文内也几次称主持重修东昌府城的知府叶天球为“叶侯”:如“正德辛巳婺源叶侯由尚书户部郎出守是邦”……叶天球显然无爵位,李廷相在文中同样也是对他的尊称。他们三人都是士大夫,是得体的称呼。因此,临江侯陈镛与平山卫指挥佥事陈镛是同名的两个人。
  至于洼陈村的陈镛墓,碑文说是“东昌卫守御指挥佥事”,村里人说是他们的祖宗,对此外人无须考究。如确有其事,那也是建楼五十多年以后设了东昌卫的事情,他不可能建古楼。如能证实东昌古城是景泰三年(1452)所建,余木建了光岳楼,此时是在建东昌卫后22年,那倒有可能与洼陈村的陈镛连上关系。

  关于建光岳楼的陈镛籍贯、离聊后的身世现在还缺乏史料,有待以后发掘。
  (作者系是糖酒站退休高级经济师)

  (以下附注仅供编者参考。)
  附注:
  ①《聊城市志》齐鲁书社1999年1版,第571页;“聊城新闻网”2011.10.8.高文秀《聊城古城墙和城门》。
  ②《聊城宣传》2010年第六期,34—36页,岳玉玺《解读光岳楼》。
  ③《聊城市志》齐鲁书社1999年1版,第15页;《聊城市志》齐鲁书社1999年1版,第498页;《聊城地区志》齐鲁书社1997年1版,第647、548页。

  附图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1年影印的《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六六,


关于升迁陈镛官职的记载:



附图二:嘉靖版《山东通志》卷二十六“名宦”关于陈镛官职的记载:



附图三:□□□“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1年影印的《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六六,
关于设置平山卫的记载。





附图四:□□□“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1年影印的《明英宗实录》卷二一三,
关于修东昌府城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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