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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开发票招数频出 逃税行为消费者有权投诉

发布:2015-7-9 11:11:1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商报消息 6日,本报接到热心市民马女士的投诉电话,反映在消费过程中遭遇商家拒开发票。

  “今天发票刚好用完了。”“这是优惠的价格,不能开发票。”“新的发票还没有领回来。”生活中,不少商家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发票。

  发票和税收存在着重要联系,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提供发票是商家的基本义务,发票也是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具有法律性质的凭证。聊城市地方税务局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要主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若遇拒开发票情况,可拨打12366举报,保留好证据,情况属实,举报者可获罚款金额40%的奖励。

  市民:

  用餐索票,店家没领发票

  日前,马女士一家来到聊城经济开发区一家火锅店,消费了238元。饭后,马女士在柜台结账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对不起,发票用完了,新的发票还没有领回来,所以不能开发票。”商家以这样的理由拒绝了马女士开发票的要求。

  据马女士介绍,消费完索要发票时,店家一直声称发票没有领,只能给开收据,店家让马女士凭借收据,过几天再过来换取发票。

  马女士家住东昌湖附近,当天是带着孩子去开发区游玩,到了吃饭的时间,就在开发区找了这家火锅店吃饭。“消费完索要发票是我们的权利,店家也应当积极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以这种理由搪塞消费者真是不应该,再说,离那么远,谁还会专门再跑一趟去换发票?”马女士说。

  现在马女士还是没有拿到发票。

  马女士遭遇的这种不开发票的理由还算是普通的,记者在采访其他消费者时了解到,今年6月份,张先生邀请几个朋友聚会,然后在聊城市花园南路一家饭馆吃饭,一共消费了362元,用餐结束后向店家索要发票时,收银员则告诉张先生,“这个店刚试营业,相关证件还在办理中,暂时开不了发票,还希望能谅解”。

  张先生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发票时,得到的回复是“要看总店那边什么时候把证件办理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

  业内人士:

  餐饮行业拒开发票现象多

  “在消费过程中,你会主动索要发票吗?店家会提供吗?”采访中,记者进行了一次小调查,有部分市民表示,曾经遇到过各种理由不开发票的现象。

  记者采访从事多年餐饮行业的秦先生得知,聊城目前规模较小的餐饮行业种类繁多,因为账目明细不健全,税务部门征税主要采取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即根据餐饮店的规模大小、实际经营情况在一定时间段内(一般以季度为期限)定一个纳税额度,当实际经营情况超出定额时,须向税务机关申报。但当发票使用情况超过定额时,超过部分就需要补缴税款,因此餐饮行业拒开发票的现象多。

  “所以一旦发票金额超出定额时,店家会想方设法不提供发票,这样就会少交税款,等于是偷税漏税。”秦先生介绍。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除了餐饮行业存在不开发票的现象外,电子、住宿等行业也存在这种现象。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拒开发票的理由可真不少,“月初领不到发票”、“月末发票已经使用完”“店刚开业,正在办理中”“优惠产品不开发票”“太忙了,还没来得及去领发票”“不开发票给你把零头去掉”“不要发票,可以打折”......

  部门说法:

  可举报商家拒开发票行为

  据了解,现在税收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定期定额征收,此种征收方式主要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的应纳税营业额进行核定。另外一种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根据账载金额征税,采用此种征收方式主要是账目信息健全的公司、企业等。发票和税收存在着重要的联系。如果商家是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一方面,税务机关会根据核定的应纳税营业额向商家足额提供发票,保证其经营需要;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其实际营业额超出核定的应纳税营业额时,会及时对其应纳税营业额进行调整,在这个管理过程中,发票是测算其营业状况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如果商家超出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营业额后,又不愿意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则可能涉嫌偷逃税款。

  据聊城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发票是违规行为,可拨打12366举报,税务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该工作人员提醒,投诉时一定要把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给税务部门,便于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情况属实者,可获得罚款金额40%的奖励。(刘洪杰)

  律师提醒:

  没有发票维权比较麻烦

  记者随后采访相关律师得知,发票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法律凭证,一旦遇到问题,没有发票维权会比较麻烦。

  据律师介绍,消费者如果在餐饮店消费,遇到因商家提供的产品存在问题造成的身体伤害,发票则是维权的一项重要凭证。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物后要及时索取发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在发票上还一定要注明产品的型号规格及配置,核对清楚,并保留发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以防日后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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