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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7起违规问题 聊城一文化馆馆长公车私用

发布:2015-7-1 14:48:0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齐鲁网7月1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菏泽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菏泽市牡丹区西城办事处华西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张鲁国大操大办其母去世三周年祭奠。西城办事处党委给予张鲁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菏泽市鄄城县董口镇防保站站长李玉超违规发放福利。鄄城县纪委给予李玉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烟台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莱阳市水产养殖公司经理兼水产供销公司经理赵洪友公车私用。莱阳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给予赵洪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济宁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济宁市微山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杜中勤违规发放福利、加班补助。微山县纪委给予杜中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安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肥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一中队副队长何骞公车私用。肥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何骞党内警告处分。

  德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德州市陵城区徽王庄镇教管会原总校长、徽王中学原校长赵乐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陵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赵乐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赵乐华徽王庄镇教管会总校长和徽王中学校长职务。

  聊城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聊城市东阿县文化馆馆长高新公车私用。东阿县纪委给予高新党内警告处分,对东阿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程玉河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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