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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卡介苗、乙肝疫苗等12种儿童疫苗接种不准收费

发布:2015-6-21 9:26:3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6月18日,聊城市卫计委主任刘德勇在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疫苗、麻风疫苗、乙型脑炎、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甲肝疫苗共十二种,这是第一类疫苗,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刘德勇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管理。设有产科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只承担新生儿第一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除新生儿第一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以外的其他疫苗,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所辖的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卡并按照免疫程序及时接种疫苗。若有临时外出、居住地点更换、人员流动等情况,可在现寄居地接种门诊接种相应疫苗。流动儿童享有和常住儿童一样的预防接种待遇。其中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管理并按时接种疫苗。

  刘德勇说,2005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第一类疫苗,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免疫规划外的疫苗统称为第二类疫苗,是收费的疫苗,如流感、水痘、肺炎疫苗等,采取家长自愿接种的原则进行接种。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刘德勇介绍说,2014年,聊城首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接种项目经费单独列支管理办法,在全省进行推广。以县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预防接种经费,按11.9%的比例单独列支,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控机构具体考核,分级拨付,专款专用。预防接种项目经费分为常规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常规补助按照开展预防接种数量进行拨付,常规免疫按接种一类疫苗每剂次补助5元,其中乡镇街道接种门诊3元、乡村/社区医生2元;产科接种室每规范一名儿童补助4元;对应急接种的实施单位每剂次补助3元。绩效补助按照预防接种项目工作任务完成质量进行拨付。

  另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县疾控机构考核的结果定期拨付项目经费;县级疾控机构依据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显示的新生儿信息录入率、疫苗接种率、接种信息录入率等数据和现场核实结果,拟定产科接种室、预防接种门诊补助经费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还有,调整市级经费拨付办法。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全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显示的结果和市疾控中心对县(市、区)免疫规划现场考核确认的结果,按比例拨付给县级相应公共卫生项目经费。

(记者 孙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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