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一男子以电商为名诈骗钱财获刑四年
发布:2015-6-10 17:21:09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大众网聊城6月10日讯(记者 李长振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冠县一男子以电商公司周年店庆名义免费向顾客派送化妆品礼包,并以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高额物流等费用,5个月内获利1.6万余元。日前,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张旺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张旺全,男,1991年1月9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农民。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张旺全在冠县冠宜春酒厂家属院东楼1单元201室,招聘员工拨打电话,自称是北京电视网络购物会员管理中心,以公司周年店庆名义免费向顾客派送礼包,虚构礼包内欧莱雅化妆品的价值,并向每名顾客收取298元的物流等费用。
张旺全将成交顾客信息通过QQ发送给河北易县韦博睿商贸有限公司的贾嗣宝,通过贾嗣宝在河北省邮政速递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向外发货。贾嗣宝收到保定分公司的货款后,让该公司员工代玉宝扣除应得的费用,将钱转到张旺全提供的一张银行卡上。代玉宝先后向该银行卡转账累计16043.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旺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庭审认罪态度较好,悔罪深刻,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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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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