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第五巡查组向市水利局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2015-6-10 9:16:5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根据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8日至4月28日,市纪委第五巡查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账册等方式,对市水利局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市水利局现任领导班子团结肯干,积极进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满意票占90%以上,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以上率下。但巡查发现,领导班子在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规范议事规则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缺失和不到位,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需立即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并切实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抓好遵照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问题。一是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全面,工作不够深入,措施办法针对性不强。对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致使系统内部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有漏洞。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谈抓业务工作全面清晰,谈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单空洞。有的好人主义思想较重,对分管科室及人员监管不够。三是所属单位部分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明确,履职不到位。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的认识模糊,有的仅停留在“知”的层面,没有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反《关于规范市直机关津贴补贴的通知》规定发放定额差旅费、电话费补助;无依据设立车队驾驶员安全奖、节油奖。二是抓工作贯彻落实的措施不够有力。日常工作中上传下达文件多,实地调查研究少,针对聊城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水利发展的针对性措施少。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有待加强。四是工作求实效上有差距。有的水利工程项目资金重复投入,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维护。有的资金效益发挥不好,项目设计与作用发挥差距较大。

  (三)权力运行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是水利建设项目中存在同体监督问题。多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同属市水利局,存在利益关联。二是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部分财务管理制度不能及时修订完善,物资管理供应站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议事规则不完善。水利经费大额度资金拨付使用,集体研究决策不够,也没有报告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四是引黄入冀输水费2013年以前未纳入财政监管,管理使用中部分开支不规范。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是局下属单位资金混用、银行多头开户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局医务室公款私存。医务室法人违反相关规定长期兼任该单位会计;局物资管理供应站负责人未经领导批准,借用公款长时间未结算。三是所属金水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漏缴房屋租赁费税款。四是财务监管不到位。有的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执行财经纪律较为混乱;内部审计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频次低、监督力度偏弱。

  (五)编制人事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混岗现象突出。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以及不同性质事业编制之间混岗使用,不同编制身份的人员交叉使用、双重任职。

  三、整改建议

  (一)落实“一岗双责”,牢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市水利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二)关于行政科室混岗问题。建议市水利局要制定计划,结合我市实际,逐步解决局机关内部不同性质事业编制以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和双重任职问题。

  (三)关于水利建设项目同体监督问题。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实行统一改革前,市水利局要尽早着手把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水利经济实体和中介组织逐步剥离,需推向市场的逐步推向市场,该解除依附关系的逐步解除依附关系。

  (四)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市水利局要立即停止发放各类不合规定和无依据发放的津贴补贴,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今后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五)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一是市水利局党组要对医务室工作人员公款私存问题和物资管理供应站负责人借用公款长时间不结算问题,根据违规违纪性质和所承担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分别做出相应处理。二是严格落实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全局独立核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并注销违规开设的账户,确保公共资金监管到位。三是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监管,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切实维护好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六)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重点规范水利资金分配使用、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水利施工建设与监理方面的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切实改进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会议制度等,切实防止和克服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确保按规矩用权、按程序行事。要从水利资金分配使用、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与监理、执行财经纪律、人事管理等重要风险部位和环节入手,针对不同性质和层级的下属单位分类研究制定针对性的约束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更新完善,严格落实物资管理制度。加大单位内部审计的频次和力度,强化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防范作用。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报告制度,加强集体论证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通报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

  市水利局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方案,7月15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