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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第八巡查组向市经信委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2015-6-10 9:16:5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按照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2015年 4月9日至4月29日,第八巡查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账册等方式,对市经信委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近几年来,市经信委领导班子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三年攻坚战”目标任务,立足自身职能,着力推进“转、调、创”和“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持续发展;能够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能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满意度为98.3%,但经信委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高。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未能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的意识不够强。抓党风廉政教育仅限于传达文件、学习有关规定、观看录像,集中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不多。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仅是满足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建轻管,任务分解、考核落实力度不大,敢于担当的主动性不强,还存在着抓机关科(室)紧、抓下属单位松的现象。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一是落实议事规则不到位。按照制度议事、办事的意识不强,制度执行的随意性较大,存在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的现象。二是公务员转正程序不合规。三是存在混岗现象。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调研不深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不够,存在着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作风浮漂的现象。二是文风改进不够到位。三是勤俭节约的意识不够强。存在车辆超编、车辆费用超支现象。

  (四)执行上级指示精神方面。一是清理“吃空饷”人员不主动、不彻底。二是提前离岗人员返岗未到位。三是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

  (五)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一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二是违规报销景点门票及费用。三是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四是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和违规发放礼品现象。五是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相关费用。六是未经批准调整账目。

  (六)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一是项目分配信息公开不够。对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获得核准前相关企业的真实性信息通过公开渠道披露力度不够;在获得核准后相关企业分配到的专项资金数目信息未能公开,项目分配的随意性较大,存在权力漏洞,容易滋生人情核准现象。二是对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存在重核准轻监管的问题,监督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不及时,监管手段乏力,跟踪监督缺失,导致项目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拨付不到位、无专项账户管理等使用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存在截留项目专项资金现象。四是下属单位存在套取专项资金现象。

  三、整改建议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经信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力度,强化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意识。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问题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失管失控现象。

  (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防止重大事项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存在的人员混岗问题,要逐步予以纠正。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纠用车、经费支出等问题。要以此次巡查问题的整改为契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抓早抓小,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各类顶风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对车辆超编、费用超支等问题要认真整改;对调研不深入、改进文风不到位等问题,要下功夫予以改进;对“吃空饷”工资未追缴到位、提前离岗人员未到位、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要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予以整改。

  (四)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对支出过程的监督,严禁违规开支经费,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发放钱物。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超范围陪同接待。对违规发放补贴奖金、违规报销各种费用、截留和套取项目专项资金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一予以纠正和追究。

  (五)着力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申报、核准、备案等环节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前期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加强对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减排等财政支持项目资金在申报、核准、备案等程序方面的廉政风险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以措施的到位堵塞工作漏洞,防止权力的任性。对项目分配信息公开不够、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逐步予以规范。

  市经信委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整改方案,7月15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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