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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开展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2015-4-30 18:15:2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控制总量不准留惩罚性作业

  市教育局六项规定帮学生减负,不留机械性作业,尝试设计“校本作业”

  为使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得到切实减轻,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学校开展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整治活动。

  4月28日,聊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落实控制课程总量、学生在校时间、作业量、考试次数等六项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各项“减负”有关规定,解决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各类突出问题。

  总之,聊城将加强对课业负担的监控,并定期进行通报。被查实有三次违规办学行为的校长,情节严重的或被调离工作岗位。

  课程

  不得挤占体育、艺术等课时

  一年级新生严格“零起点”教学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制定的课程计划,保证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开设,不得挤占体育、艺术、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或者增加、减少课时。

  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专任教师不足的学校,兼课实行跨年级、跨班级。

 

  以学校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和传统文化节日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实践活动。

  睡眠

  小学初中不少于9小时 高中不少于8小时

  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晚间、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统一自习。

  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点。

  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

  作业

  不准留惩罚性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各中小学校作业布置不准留惩罚性作业;不准留过量作业及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不准不批改作业。

  要控制作业总量,控制非基础学科布置课后作业,控制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作业量。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加强作业设计的管理并集思广益,尝试设计“校本作业”。日常作业的设计以备课组为单位,教务处对本年级各学科作业进行统一调控。

  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考试

  注重中小学生及格率

  推广日常考试 无分数评价

  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推广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给教师和学生排名次。

  全面提高试卷质量,注重中小学生及格率,从提高教与学效能入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给学生更多的自主发展空间。

  教辅

  学生自愿购买高中学科“一教一辅”

  切实维护中小学教材选用的严肃性。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资料。

  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由学校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目录中按照每科1套的原则向学生推荐,学生自愿购买。

  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家教

  学校在职教师禁止实行有偿家教

  禁止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禁止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

  学校及其他单位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庆典活动和迎送活动。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收费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或代其他单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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