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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开选拔案件主办人

发布:2015-4-13 10:01:5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4月11日,聊城市纪委举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主办人选拔考试,来自8个县(市、区)和3个市属开发区的112名干部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前45名将进入面试,最终选拔出15人进入考察阶段。

  据悉,案件主办人选拔工作是为了全面落实市县纪委办案一体化要求,创新办案机制,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办案质量而开展的。选拔对象主要是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中长期从事案件查办工作,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责任意识较强,具备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胜任办案需要的文字归纳总结能力以及突破重要和复杂案件的能力。

  选拔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查办案件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查办案件有关的组织协调、调查取证、证据审核、谈话突破等能力。考察采取到市纪委跟班办案方式,为期3个月,考察合格后明确为案件主办人。

  案件主办人将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安排,参与重大复杂案件、串案窝案及跨县域案件的查办,可以相对独立地行使办案职权,对调查工作和办案安全等各个环节负总责。同时,案件主办人还将通过“以案代培”等方式,培养查办案件的新生力量。充分发挥案件主办人的作用,既可以激发办案人员的工作热情,又能够有效整合办案优势力量,将大幅度提升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记者 蒲二利 通讯员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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