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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从卖场撤柜售后维修难 消协回应:直接找卖场

发布:2015-4-9 9:04:3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还在保修期内的燃气灶打不着火,维修时却发现厂家已经撤柜,售后服务无人过问。近日,市民张女士向聊城晚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

  张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年初,她在位于东昌西路的一家电卖场内花400多元购买了一台燃气灶,销售人员承诺五年内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果在日后使用过程中出了故障,可以派人免费上门维修。最近,燃气灶出了故障,无法打火,张女士便前往该卖场,想要找品牌人员上门维修。谁知,卖场的工作人员却称,该品牌在去年年底卖场重装时已经撤柜了,售后维修人员上门维修需要支付维修费。

  “后来,卖场工作人员让我联系经销商,一直联系不上。”张女士说,燃气灶是从家电卖场内购买的,她和经销商没有直接瓜葛,卖场应该负责售后服务。“他们销售的时候承诺保修五年的,即便撤了柜,卖场也应该继续提供售后服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张女士购买燃气灶的家电卖场了解情况,在卖场内,确实没有看到该品牌专柜。卖场工作人员称,该品牌经销商在2014年年底卖场重新装修时就突然撤柜了,具体原因不太清楚。“一般来说,品牌撤柜前都要交一笔保证金给卖场,用于撤柜后的后续服务,但是因为各种原因经销商没有交,而且在聊城已经没有其他专柜,我们也联系不上。”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张女士想要维修燃气灶的话,只能自费找家电修理工维修。

  经过协商,卖场为张女士提供了保修服务。但是,张女士仍然担心,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品牌售后维修到底该由谁负责?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有瑕疵或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与厂家应当负有同样的责任,消费者有权找经销商或厂家解决。只要经销商或厂家任何一方在法律上是存在的,他们没有理由推脱责任。“如果消费者找不到生产厂家,可以直接找商品销售方索赔,经销商再找生产厂家追偿。”

  聊城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商品,在保修期内,对于已撤柜的产品,要遵循“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经销商和卖场都不能推卸责任,这种情况张女士可以直接找卖场来解决。

  (记者 郭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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