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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借邻居三轮车搬家 五年后对方要求赔辆新车

发布:2015-3-9 14:21:1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俗语讲,“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互相借物品使用是常有的事儿,但市民王先生最近遇到一起和邻居的烦心事儿,最后在110民警的见证下才得以解决。

  遭遇:

  五年前借车

  五年后被索赔

  王先生居住在开发区东苑小区,曾经是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退休在家。2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七,王先生还沉浸在春节的欢乐气氛中,当天外出时遇到了曾经的邻居李春(化名),李春说其五年前用坏了她的三轮车,要求其赔偿,弄得王先生是一头雾水。

  经过仔细回忆,王先生终于想起五年前的这件事。2010年9月份,当时,王先生还在鑫亚公司家属院居住,在准备搬到现在居住的小区时,有一些琐碎的东西不方便运送,恰好邻居李春家里有一辆人力三轮车,就让儿子王涛(化名)区借邻居的三轮车来用。王先生说,“我们用完后第一时间归还给了对方,也知道是借来的车子,使用的时候非常小心,当时并没有发现有损坏的地方。”

  王先生说,曾经他和李春不但是邻居,还是多年的同事,都是鑫亚公司的职工。但事情过去已有5年,对其中一些细节的记忆早已模糊。碍于多年的情面,王先生连忙向对方表示歉意,并询问对方怎么赔偿法。“我的车子已经无法骑了,你得赔一辆新车。”李春说道。王先生说,对方的车子现在已经很难买到,他最后询问了对方当时花了多少钱,打算直接给对方买车钱。对方告诉他,那辆三轮车当初买的时候花了400块钱。王先生没有争辩,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不过王先生告诉对方,出门时没有带这么多钱,第二天一定让孩子送过来,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

  意外:

  对方临时变卦

  赔偿数额提高100元

  回到家后,王先生把这件事告诉给了儿子王涛,并嘱咐儿子第二天一定要把400元钱给对方送过去。王涛告诉记者,他是东方家园小区物业上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原因,他去给对方送钱时已经到了上午10点多。为了让这事有个了结,他还特意联系了李春的儿子,让其做个见证。

  可是当他来到李春家时,李春突然变卦了,说之前他还对车辆进行了几次维修,还换了两个车胎,维修费用也需要由王涛他们家来出,得赔500元。

  王涛听到对方的话,有些不能接受。王涛把李春的儿子叫到一边,想和其儿子沟通一下,但对方和其母亲保持了一致。

  见此事无法协商,王涛一气之下离开了。随后,把事情的原委告诉给了父亲王先生,这件事就此拖了下来。

  调解:

  在110民警见证下

  赔给对方400元并立下字据

  王涛说,当时是他借的三轮车,还三轮车时,他记得还特意让对方看了一眼,对方并没有说什么。搬家的那天,他们离开的也很晚,如果三轮车真的坏了,为什么当时不找他们说明情况呢。

  王涛说,他原本打算,过几天对方可能就会让步,到时候再如数赔给对方400元钱。可是,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样。第二天,李春便找上门来,在他家门口大吵大闹,接连闹了三天。2月28日,当对方再次来闹时,他的父亲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110民警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了调解。最后,在民警的见证下,王涛赔付给对方400元钱,并让双方立字为证。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王涛的父亲总感觉有点窝心,他希望其他市民能够吸取一下教训,避免此事的再次发生。当然,他更希望的是邻里间一定要相互谅解,不要因一件小事伤了和气。

  (记者 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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