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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可享中部地区优惠政策

发布:2015-1-31 16:16:3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山东属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但聊城属于内陆,经济上属于欠发达地区。这种身份的错位,令聊城较为尴尬:身处发达地区却不“发达”,执行的是东部发达地区政策,难以享受国家给予中部地区诸多优惠政策。

  不过,转机来了。国家发改委近日同意对列入中原经济区规划的聊城市、菏泽市和泰安市东平县在产业政策、项目布局及投资安排等方面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这意味着聊城今后可享更多的红利,意味着作为定位于中原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聊城,在全面享受中部地区政策方面又进了一步。

  据了解,中部地区政策,其实指的就是革命老区扶持政策。

  按照此前临沂18县市已经享受到的中部地区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诸多方面,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转移支付以及其他相关资金将加大扶持力度,适当降低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投资比例。

  聊城市老促会会长荣向林表示,国家对中部、东部地区扶持政策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投资补助比例和标准不同。举个简单的例子,目前我市进行的不少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执行东部地区政策,资金投入中,国家财政投入只占三分之一,地方财政投入占三分之二;一旦中部地区政策落实,国家财政投入将占到三分之二,地方财政只需配套三分之一。且有的民生项目,国家只投入中、西部地区,这对于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将起到极大推进作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日的批复,聊城在产业政策、项目布局及投资安排等方面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聊城享受中部地区政策后,将得到国家资金方面的更大支持,相应减轻地方投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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