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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三千户社区办公用房按450平方米设置

发布:2014-12-5 8:11:27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直接服务居民的第一线管理服务机构。因此,社区需要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还要有场所议事等,社区、小区公共用房必不可少。

  但目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城镇化的重要时期,一旦社区、小区内商品房建成,公共用房调剂起来难度较大。

  为此,市人大代表赵光灵提出《关于落实好社区小区管理用房的建议》。聊城市民政局作出答复,就社区办公用房的面积给出明确标准。

  建议:留足公共用房,为社区管理服务创造条件

  赵光灵代表在建议中称,他在调研时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有关法规和我市实际,起草了《聊城市社区管理暂行办法》(注:近日,市政府出台《聊城市城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

  当时,暂行办法提出了社区管理用房1500平方米、小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的具体标准。赵光灵代表认为,落实好这一标准非常重要。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直接服务居民的第一线管理服务层次,承担着社区组织建设、服务建设、卫生建设、环境建设、治安建设等任务,公共用房必不可少。

  目前,我市与全国、全省一样,正处在加快城镇化的重要时期。因此,一旦社区、小区内商品房建成,办公用房调剂起来难度较大。为此,他建议,现有社区、小区按照这一标准逐步落实到位;新建社区、小区要抓住机遇,按照这一标准留足公共用房,为社区搞好管理服务创造基础条件。

  答复:根据小区规模,办公用房面积有明确标准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区在城市社会化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市已建成城市社区129个。近日,东昌府区有新增社区居委会29个。

  为真正实现社区“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有章理事”的目标,全市社区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城市社区步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聊城市民政局在答复中,明确了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标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聊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划》和《聊城市规划局<关于东昌府区社区布局规划调整问题的报告>》的要求,我市的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参照标准如下:

  3000户规模的小区(约1万~1.2万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面积3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一处,主要是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服务场所,面积4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面积约20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每组团设置一个,每处18至30平方米,小区应设100至180平方米;居委会(社区用房)每组团设置一个,每处30至50平方米,小区应设150至300平方米。

  根据这个参照标准,社区办公和服务房配置规模有了明确标准。

  其中,3000户标准社区:办公用房(居委会和治安联防站)可按平均约450平方米设置;社区服务用房(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可按约900平方米设置,总面积约1350平方米。

  多于1000户,少于3000户社区:社区办公用房(居委会和治安联防站)可按约240平方米设置;社区服务用房(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可按约600平方米设置,总面积约840平方米。

  多于300户,少于1000户社区:应尽量合并到其他社区组建合型社区,在居住组团内设置社区办公用房(居委会和治安联防站)约80平方米,不单独设置社区服务用房(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社区服务中心)。

  小于300户社区:合并到其他社区组建组合型社区,不再单独设置主区办公和服务用房。

  (记者 林志彬 通讯员 许光伟 王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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