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装上热计量表仍按面积收费 热企称不具备使用条件

发布:2014-11-7 10:14:2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大众网聊城11月6日讯(记者 李乐涛)11月6日,市民李先生反映,小区在10月份就完成了热计量表的安装工程,但物业收取取暖费时仍然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感觉十分不合理。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所居住的桐凤家园小区很早之前就开始给每户供暖管道安装热计量表,到10月底之前,基本已经改造完成。但是前段时间物业公司在收取本季取暖费时表示,仍然会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并且今年不会使用热计量表。

  “我算了一下,如果取消按面积收费,改为按热量收取暖费,我每年可以省200块钱左右。前段时间我看到过报道,说是今年采暖期前,凡是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居住建筑,必须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实施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现在小区已经装上了热计量表,算不算具备条件了呢?”对于取暖费的收取标准,李先生有些疑惑。

  6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的A区确实完成了热计量表的安装工作,但是没办法按热量收取取暖费,“这个大的小区分为A、B两个小区,当初分表是两家不同的开发商建造。由于热计量表是由开发商承担安装的,所以目前只有A区完成了改造任务,B区还没有开始。”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完成了热计量表的安装工作,但是今年没有办法投入使用。“是供热公司的事情,你得去问他们,”该工作人员说。

  “从整个供热系统来说,这个小区目前还不具备热计量收费的条件。”聊城一家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原因有很多,一个是现在已经安装的热计量表规格不统一,用这些设备计量出来的数据并不一定准确。”该工作人员称,部分建筑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采购劣质的热计量表,根本达不到合格标准。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颁布的《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必须安装了热计量表、温控设备、远传设施,且通过相关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验收后,才可以采用热计量收费。“此外,小区按热计量收费,还会牵扯到小区自管站、不同楼层热损不同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一一协调解决,所以目前按热量收费的条件还不成熟,”该工作人员说。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